婚姻是扶持,而非扶貧,面對不良居心的人,我們應該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股權轉讓合同與資產轉讓合同的不同法律適用可能涉及合同效力的不同判斷、不同的當事人權利義務範圍以及包括瑕疵擔保責任在內的不同法律責任。
在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時,涉及夫妻共同還貸款項及其相對應增值部分的數額等於以夫妻共同還貸部分乘以不動產升值率。
港星吳孟達的歸去過於匆匆,讓人措不及防。他的遺產如何分配,也讓很多網友十分關注。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於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在實際生活中,常常會出現直接撫養方因為情感、財產等問題阻礙另一方探望的情形。遇到此類情況該怎麼辦呢?
在《民法典》頒佈前,類似於此類情形,父母只能做“選擇題”,而且無論怎麼選擇,都要面臨一定的風險。
《民法典》讓“家務勞動補償”有法可依,也體現了法律對婚姻的保障越來越人性化。
建議企業不妨與法律顧問一起,為股權問題把關,提前防範、規避法律風險!
夫妻雙方婚後以共同財產出資成立公司,但股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該股權不是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