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工人必看:年終獎發不發,到底誰說了算?
年終獎是“員工福利”公司想不發就不發?

公司掙錢公司花?員工起訴了……
勞動報酬是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生存和發展的經濟基礎,以貨幣形式足額、及時支付工資,是用人單位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

未簽勞動合同,可主張二倍工資的法定情形及相關依據
今天就用最新政策+真實案例,把主張雙倍工資的全流程說透,從資格判定到證據收集,再到時效把控,記得點贊收藏!

登記經營者僅“掛名”,債務責任能否“脫身”?
在此提醒大家,切勿因礙於情面或輕信他人而隨意出借身份信息,否則可能為他人的經營風險“買單”。

保單現金價值自動墊交保費的條款,能否自動適用?
投保人程濤未按時支付第四年的保費,導致人身保險投保書效力中止,

訂立遺囑時利益組成尚不清晰,所訂立的多份遺囑還有效嗎?
老人離世後,受益人憑遺囑訴至法院,要求按照遺囑繼承,會獲得法院的支持嗎?

婚禮電子請柬可以看“訪客記錄”?這算侵犯個人隱私嗎?
個人信息保護法強調“告知—知情—同意”,這不僅是法律要求,也是用戶信任的基礎,是平衡商業利益與用戶權益的關鍵。

男子上班和女友聊天,玩手機17分鐘被開除!
單位應結合員工使用手機的頻率、時間長短、是否影響工作等情節和造成的後果進行處罰,處罰要與規章制度規定處置結果相對應、相匹配,做到“過罰相當”。

只有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才能休年假嗎?
職工的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所有打工人,工資必須發錢,沒有“平替”!
從法律視角看“工資必須發貨幣”是不容突破的底線,任何實物替代都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