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對於財產的協議約定在法律上屬於什麼性質?離婚後能否要的回來呢?
中國企業要緊跟國家政策方針,超前佈局規劃,既要大膽把握海外疫情下潛藏的發展良機,又要冷靜思考,嚴防風險,切實化困難危機為轉折機遇,實現彎道超車,開闢中國企業在國際基礎設施領域市場新格局。
婚前買房要留神,不要牽扯錢權爭。要想證明有合意,各項證據要充分。
很多人對律師函嗤之以鼻,多數人認為:不就是一張紙嗎?嚇唬誰啊?如果你這樣認為,那麼就大錯特錯了,律師函不僅僅是“先禮後兵”,還有其特別的勝訴妙用!
如果發現“被出軌”,憤怒傷心之餘切記保持理智,不要因為衝動反而害了自己,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財產,除夫妻個人特有財產及另有約定以外,均歸夫妻共同所有。
我們常說法不容情、法律嚴肅公正、程式嚴密,但在案件糾紛中也會出現突發情況,這時如何解決?
證據能提高維權成本,可大幅減小被誣陷的風險,固定證據是每個人都可以作為的。只要養成證據意識,證據就能成為最好的維權武器。
伴侶的選擇是人生的重要選項,婚姻更要在愛的基礎上用心經營。對於一些“願等待不願將就”的年輕人,婚前又該思考什麼問題?
學歷高、條件好就一定能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