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發達國家,一定是:現金買保險,股權,房產做信投或者做遺囑。
解答:(1)2006 年 2 月 11 日起香港废除遗产税。 (2)香港法律 182 章《已婚者地位条例》13 条《为配偶或子女利益购买保险》明确指出,在香港购买人寿保单(含储蓄类寿险) 并规定受益人为受保人配偶或子女的(须 设立一项以受益人为指向的 信托),该保单不构成受保人的部分产业或受其债务所规限。 换言之, 在香港保险产品的避债功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