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可以加強約定效力,防止簽約一方事後反悔。並且就司法實踐來說法院對於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無效的舉證責任相對嚴格,對否定經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的有效性通常持謹慎態度。
我國的居住權既沿襲為達到贍養、撫養或扶養目的的傳統法律制度基礎,又拓展了其社會保障屬性
“遺產管理人”的概念被首次提出,打破了原繼承法律實務中遺產管理人角色空缺的局面,對繼承法律制度的完善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律師費是否可以由敗訴方承擔,既是當事人所關心的問題,也是律師所關心的問題,那麼究竟哪些民事案件可以由敗訴方承擔合理的律師費?
今年兩會,多位代表委員為信託“發聲”,主要內容涉及養老信託、家族信託以及《信託法》修改等關係到信託公司轉型及長遠發展的問題。
“定金”與“訂金”是生活中常見的兩個名詞,很多人分不清楚。雖一字之差,它們之間法律含義卻截然不同。
麼寫借條才有效?完美借條來了!
大陸不是沒有遺產稅嗎?為什麼我繼承先生的遺產要交幾十萬元的費用?
多購房者在定金交付後,出現其他客觀情況,不能購房了,這種情況該如何拿回已交付的定金呢?
目前的普遍現狀是,很多中國財富人士,家風淳善、財富厚重,但往往為法律架構所“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