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透支信用卡造成大額欠款,如果銀行追債或者雙方離婚了,卡債該由誰還?是一方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這樣的諮詢不在少數,可見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信用卡卡債界定的問題也是困惑人們的一個難題。
老人去世,子女們展開“遺產的戰爭”已是司空見慣的事,於是乎有些老人拋開忌諱,生前立遺囑處分遺產。然而,一紙遺囑仍然不能免除子女間的猜忌和爭奪。為了儘量避免子女們的正面衝突以及其他一些原因,有些老人便採取將房產留給孫輩的迂回戰術。
隨著人們法治意識的逐漸提高和電腦的廣泛普及,經電腦列印的遺囑形態也漸漸出現在了人們的視野之中。很多立遺囑人認為,只要列印遺囑記敘的內容符合自己的真實意願,再加上自己的簽名,摁上手印,百年之後這份遺囑自然會產生法律效力的。可是這樣一份列印遺囑,在法律面前真的具有合法效力嗎?
繼承開始後,有人以為財產不需要辦理額外手續就直接歸自己所有,有人知道需要辦理過戶,但不知該如何辦理。本期小佳問答,以最受關注的房產為例,為你解答繼承財產時的困惑。
全國知名的“百強”品牌企業,如何在股東離婚的糾葛中岌岌可危?又如何在股東的冷靜與律師的智謀下,“幸運”走向IPO的坦途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准予離婚的。半年後可以再次起訴離婚,那麼第二次起訴離婚一定會判離嗎?法官判離不離婚是根據雙方婚姻感情的,第二次不一定就會判准予離婚。
黃某(男)與李某(女)於2009年7月5日登記結婚。2013年,雙方共同購買商品房一套;2015年,雙方又購買價值20萬元的小轎車一輛。2017年以來,黃某常常很晚回家,李某懷疑黃某有外遇,引發雙方矛盾。2017年6月27日,雙方再次激烈爭吵後,黃某向李某出具一份書面承諾:“本人如日後在婚內出軌,婚後所有財產歸妻子,本人自願淨身出戶”。
在遇到糾紛、權益受到侵害,或者為房屋買賣、商業談判、投資經營等事務忙得焦頭爛額,卻又不知道如何維護權益,避免風險、增加勝算時,該怎麼辦呢?這時,你應該要想到“我要找律師”。因為律師是擁有專業法律知識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能夠快速幫您解決糾紛。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在房屋買賣中,買賣合同的有效性經常遇到糾紛,有效性是買賣雙方爭論的焦點,而在房屋買賣中,也會出現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結婚買房,在大多數人看來是豆漿配油條般,固定搭配著。結婚買房的方式很多種,有婚前就買好的房、有結婚後夫妻雙方共同買的房、還有父母出資買的房……這些情形,怎麼認定房子的歸屬?離婚,又怎麼分割這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