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一方為企業股東,另一方非企業股東,如果發生婚變了,股權能夠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呢?如果能,那應該如何分割呢?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目前“蘿蔔章”事件頻出的主要原因,歸根結底是從業人員不審慎造成的,很多時候簽合同流於形式、例行公事,認為只要紅戳一蓋,就可以交差了。
為有效防止這不必要的麻煩。儘早訂立專業的遺囑可以規避遺產糾紛。
關於當事人基於離婚協議對未過戶的房屋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此類案件的處理存在很大分歧。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在目前的社會中非常常見,尤其是女方要求加名的偏多。但是,婚前房產,婚後加名,離婚後如何分割?可能很多年輕人都未考慮。
個人帳戶避稅、公轉私、私轉私的要小心了!
在公眾場合,向正在發表演講的人員潑水,此類行為會受到處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