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僅保護合法的繼承權益,更認可、褒獎親屬間無私的幫扶與照料,既嚴守法律規定,又彰顯道德引領,傳遞出鮮明的價值導向。
購買重疾險,為的是罹患重疾之時能有保障兜底,豈料理賠時保險公司以“遺傳性疾病”屬於免賠範圍為由拒賠,雙方為此對簿公堂。
員工工資被拖欠數月,用人單位提出以茶葉抵扣薪資並簽訂協議,事後拒不支付貨幣工資,該以物抵薪的約定是否有效?
基於保險合同的特殊性,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最大限度地誠實守信,故《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了投保人負有如實告知義務。
交通事故發生後,面臨賠償的債務人,卻“悄悄”將名下保單權益變更給兒子。這一操作,能否讓部分財產“順利隱身”?
公司主體恢復後,債權人認為股東濫用權利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會獲得法院的支持嗎?
網上的爭議很快跑到了另一個方向:LV老花是不是也像中國傳統紋樣?如果傳統紋樣早就存在,LV憑什麼告贏一家茶飲品牌?
消費者網購寵物若發生爭議,能否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
房產認購協議中,“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截然不同。
面試時自稱“技術高超”,上崗後卻發現難以勝任,試工半日後即被“辭退”。“試工”可以等同於用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