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圍繞儘快修訂信託法,完善信託的基本法律制度提交了提案。2021年12月初,這件提案得到了中國人民銀行的詳盡答復。
01.建議從四方面完善信託制度
據2021年兩會期間報導,彼時肖鋼建議,從修訂信託法、建立與家族信託相配套的基礎設施、出臺信託法的司法解釋以及加強監管等四方面完善信託制度,促進推行家族信託。

建議相關部委研究擬定信託財產非交易性過戶制度、信託登記實施制度、信託稅收制度,解決股權信託、不動產信託設立難、稅收過高的問題。
02.央行答復提案
央行在回復函中表示,在《信託法》修改過程中研究細化受託人義務和責任,完善受託人忠實、審慎、有效管理等義務,則有助於清晰受託人職責、建設良好的受託人文化。
未來,在修改《信託法》時,有必要充分考慮我國特有的經濟文化背景和法律傳統,以適當方式明確信託財產所有權歸屬;有必要完善配套登記制度,促進行業發展。

可以研究借鑒相關國際經驗,立足我國實際,在《信託法》中對信託稅收政策作出原則性或授權性的規定,以提升信託活動中稅賦徵收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家族信託存續期限較長、信託財產類型較為豐富、委託人需求較為多元,對受託人的管理能力、持續經營能力等都有著更高的要求。近年來,銀保監會持續加強信託業風險防控、轉型發展等各項監管工作,積極引導受託人堅守定位、夯實信託文化,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研究探索,提升服務能力,推動家族信託等信託本源業務持續發力。

展望未來,下一步,央行將在《信託法》立法後評估工作的基礎上,會同銀保監會總結《信託法》修改重點和難點,抓緊開展立法研究和調研工作,加強與財產登記、司法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豐富完善信託實踐基礎,適時推動將《信託法》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計畫,配合立法部門推動修法工作早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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