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十年來,中國經濟規模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國內居民財富逐年增加,對於財富保值、增值和傳承的需求日益增強,也驅動著我國財富管理行業逐步邁向高速發展的軌道。
在如今收益率下行、“資產荒”的大環境下,信託產品是否還值得購買?投資者又該如何選擇信託產品?
01.信託風險仍可控
隨著近期一些信託產品延期兌付等情況出現,投資者開始心生憂慮,理財師也開始做起了副業。
數據顯示,近年以來信託行業風險有所增加。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2020年一季度末,信託業資產風險率為3.02%,較2019年末提升0.35%。此後中國信託業協會停止了對這一指標的披露,原因大家心知肚明。
“信託公司作為正規金融機構,有銀保監會的監督管理;信託業還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範,而且相關的配套金融設施較為齊全,這些都有利於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當前,信託行業整體風險準備金充裕,淨資本對風險資本覆蓋充足,信託公司抵禦風險能力也在不斷增強。”中國人民大學信託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對記者表示,“從總體來看,信託產品還是一種相對風險可控的金融產品”。
“近期信託產品風險有所增高,這與疫情、宏觀經濟環境有很大關系。但是這種情況並不是全行業性的,更多是個別經營不規範的信託公司。因此,當前信託產品仍值得投資,但是需要投資者有所篩選。”信託圈內人士表示。
02.投資者不能“閉著眼睛買”
在信託產品收益率普遍呈下降趨勢的背景下,優質產品更容易引發投資者追捧。但收益率下行的並非只有信託,對標的銀行理財預期收益率也在持續下行中,相對來說信託產品還是在穩健類投資中有比較優勢,所以同等情況下就會出現認購火爆的情況,特別是現在政策面偏緊導致信託產品供給受限的情況下。
在負債式放水發展那些年,金融和地產給很多人插上雙翼,只要接觸到其中一個,豬也能飛上天。
現在,信託接連捲入風口,有大環境原因,也有監管層清理資金池業務的決心!
貨幣盛宴風光不再,“閉眼買信託,睜眼看收益”的信託穩賺時代也已經過去,那麼投資者還能繼續購買信託產品嗎?
2021年也是信託歷史上不可磨滅的清洗!
吉林信託,新時代信託,華信信託,四川信託等一個接著一個,刺激著中國富豪們的神經。
因為底層資產出問題了,導致了信託產品無法按期分配。又因為資管新規不允許剛性兌付,導致信託機構無法發行新的TOT產品進行兜底處理,從而導致信託機構暴雷。
換句話說,暴雷,真不是信託機構造成的;暴雷,是不可抗力。是這樣嗎?
03.暴雷,是不可抗力?
其實,暴雷,早有預警。只是,大部分人對信託的印象始終停留在“零風險、高收益”,而忽略了潛在風險。
為什麼?在過去的十餘年時間裏,信託都沒有爆出過太大的問題。為什麼,今年就接二連三地暴雷了呢?而且集中新興專案(資金池,消金等)和政策管控的地產專案
導致信託暴雷的兩個原因:“部分企業到期不能按時歸還信託資金”、“停發TOT信託產品的影響”。說白了,也就是底層資產出問題、資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除了這兩個客觀原因之外,我們認為還有一個信託機構本身的操作原因。
比如至今都是謎案的“80噸黃金大劫案”,80多噸的黃金,價值200億的質押品,竟然是假黃金。驚人指數,爆表!
更令人震驚的是,當金凰珠寶的抵押貸款到期後,假黃金的質押品被揭露後,金凰珠寶老闆賈志宏居然給來了一句 “別了”!留下涉事信託、銀行、保險公司錯愕萬分。
至於這200億假黃金,是鑒定出了問題,還是存進去之後被偷取……至今都是未解之謎。
04.暴雷的直接原因,是資管新規打破剛兌?
2018年4月,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第15條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做到每只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徵的資金池業務。
彼時,國家就已在提醒金融機構不得發行TOT產品。TOT產品和普通的信託產品有什麼區別,以致於要明文規定?相較於一次性投入等專案到期後兌付的普通信託產品,TOT信託產品一沒有具體的專案,只有資金投向的大體範圍,投資者並不知道詳細的底層資產;二存在期間錯配,通常情況下每一個專案都是分成中場短期滾動發行。
2020年5月8日,中國銀保監發佈最新《資管新規》,力度進一步升級:
1)明確打破傳統“剛性兌付”的業務模式,不得保本保收益,投資者自負盈虧;
2)清理傳統通道類業務,禁止投資銀行信貸資產;
3)強監管環境下,對資金池業務的運作進行標準化、規範化管理。
信託業之前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在信託產品到期後,信託公司必須分配給投資者本金以及收益,當存托信託計畫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信託公司通過發行新產品兜底處理。
也正是因為剛性兌付這個不成文規定的存在,才導致了信託圈“局外急局內不急”現象的形成。但“零風險,高收益”背離了“風險與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隱含高風險”這一資本市場永恆的規律,一旦剛性兌付被打破,允許信託公司暴露風險,暴雷就接踵而來。
投資信託或是其他理財產品都要量力而行,在自己承受範圍內投資,不要不留餘地,更不能放杠杆;不要彙集他人資金,也不要和其他人拼湊投資;認真測評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範圍,不做超出自己承受能力的投資。現階段購買信託產品,更多的還是要關注產品本身的狀況,特別是交易對手、還款來源、保障措施等方面。
另外,無論處於什麼階段,對於投資者而言,分析信託產品的底層邏輯、看清投資產品的底層資產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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