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離婚,為何蓋茨可以很快風平浪靜,而李國慶卻鬧得雞飛狗跳?

核心提示

熱點:前首富比爾·蓋茨離婚,一陣喧囂後隨即風平浪靜,並未像當當網李國慶那樣鬧得“雞飛狗跳”。

分析:共同創業的夫妻,分道揚鑣之後,如何把私事和公事分割清楚,保證事業繼續進行?

前不久,微軟公司聯合創始人比爾·蓋茨和夫人梅琳達在推特上發佈聯合公開信,宣佈結束長達27年的婚姻生涯。隨著不斷爆出的秘聞,這場風波不斷的世紀離婚,一再刷新人們對前首富的認知。花邊新聞之外,比爾·蓋茨高達1300多億美元的財產會如何分割更為引人關注。畢竟對曾經多年霸佔世界首富寶座的比爾·蓋茨來說,分家的複雜程度並不亞於企業破產清算。

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未來如何運營,是前首富要解決的新難題。而共同創業的夫妻,分道揚鑣之後,如何把私事和公事分割清楚,保證事業繼續進行,也是一些創業者的困擾。感情不在了,事業還要繼續。但事業又該如何繼續?

對雙方智慧的大考:破裂後如何繼續合作?

比爾·蓋茨離婚,受到關注最多的一不是感情,二不是微軟,而是他們的基金會。1994年,蓋茨創立了關注慈善專案的基金會。1999年,更名為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由蓋茨夫婦、沃倫·巴菲特共同擔任理事會成員。此基金會的目標是:致力於減少全球發展不平等,追求生命價值平等。

目前,蓋茨基金會掌管約510億美元資產,資金流向主要有兩部分:捐款和投資。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慈善基金會每年只需拿出5%的資金做慈善。因此,蓋茨基金會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機構,每年都會進行大量投資。

蓋茨和梅琳達現居住在華盛頓州,按照當地法律,婚姻中獲得的任何財產都被視為雙方共同擁有。在過往分手案例中,即使在最友好的離婚官司中,夫妻也會傾向於將財產一分為二,以便擁有更多自治,更少相互干預。雖然目前尚不清楚比爾·蓋茨離婚協議的具體財務細節,但蓋茨夫婦在本次離婚聲明中稱,雙方將繼續為基金會共同努力。也就是說,基金事業未來仍會持續運營。


而如何繼續合作,是對雙方智慧的大考,並非所有夫妻都能體面分家。多次因離婚糾紛登上熱搜的當當網,持續幾回合的爭奪,就對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了很大影響。共同創業的夫妻分手後,究竟如何分配共同財產最有利於公司平穩發展?

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阿致剛律師表示,如果離婚時雙方一個負責公司經營,一個未負責公司經營,建議負責公司經營的一方獲得公司的股權繼續經營公司,未負責公司經營的一方獲得現金或者實物資產。這樣有利於公司的正常穩定運營,避免公司因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而出現動盪。如果兩個人都實際參與了公司經營,而且各自負責公司不同業務,可以進行業務板塊剝離,雙方獲得自己負責的業務板塊。如果無法剝離,最好有一個人撤出經營,進行貨幣化補償,否則在公司經營中極容易出現內耗。

婚變之後,雙方還需要繼續合作,設計好股權或者分配機制,是保障公司持續平穩經營必不可少的環節。阿致剛律師告訴中外管理:“男女雙方離婚了,但二人各自掌握不同的資源和優勢,比如一個掌握市場或客戶資源,一個掌握企業的核心技術,企業經營上無法分開。那麼,兩個人應當安排好後續各自所占的股權比例。在公司的人事權、分配機制、退出機制、違約責任等方面做好約定。”

離婚後,曾經的夫妻歸為普通經營合作關係,股權設計時特別要注意的是:不要各自持有50%股權。因為如果平分股權,極端情況下會導致公司陷入僵局,無法決策。同時,阿致剛律師也不建議一個股權比例過高,一個股權比例過低,比如低於三分之一的股權比例。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大股東一言堂,股權比例過低的小股東沒有話語權,很難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反而不如直接拿貨幣補償撤出更有利。


可以做哪些預案?

對於有事業基礎的人,進入婚姻前,可以做哪些預案?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是很多人的首選。阿致剛律師談到:“明確哪些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哪些財產即使在婚內取得也只歸屬某一方,對夫妻雙方的財產性權利義務進行明確約定。避免後續發生離婚糾紛時,因沒有約定而導致財產分割變成拉鋸戰。”

阿致剛律師特別提醒,這類協議法律上並沒有要求必須公證,只是公證後法律效力相對較高一些,而且因為協議公證處有存檔,證據也不容易滅失,但是公證會一定程度影響這類協議的保密性,當事人可以自行權衡選擇。

此外,阿致剛律師表示,還可以提前對企業、財產進行安排,比如使用代持方式。但要注意代持人是否值得信任、身份是否允許代持等因素,並且建議簽訂代持協議,否則也容易出現糾紛風險。

此前,影視界黑馬“小馬奔騰”的沒落,就與股權糾紛有扯不開的關係。據公開報導,小馬奔騰創始人李明突發心臟病去世後,小馬奔騰隨即陷入姑嫂相鬥、公司控制權爭奪的僵局。而造成這一惡果的根源,正是在於小馬奔騰的代持股權不明晰。李明的妻子金燕聲稱,李明“安排”其家族人士代持股份,部分高管的股份也屬代持。但在沒有簽訂“代持協議”的情況下,小馬奔騰的股權只能以工商登記為准。由於小馬奔騰的股權安排存在問題,導致股權控制權不明晰,公司業務無法順利開展。最終引發小馬奔騰核心骨幹流失潮,曾經被資本界力捧的影視黑馬逐漸走向沒落。

阿致剛律師表示,如果更謹慎一些,還可以考察對方的信用狀況(涉訴情況,是否被列入被執行人、限制消費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資產和負債狀況、違法犯罪記錄等。“提前瞭解的越多,準備工作越充分,發生風險的幾率越低,即使爭議發生,解決爭議的時間和金錢成本也會相對較小。”


設立信託:離婚也不影響公司股權

“豪門”結合再分開,新進入一方分走的資產很有限,財產分割相對簡單。但共同創業的夫妻,雙方分家基本都是“傷筋動骨的大手術”,共同設立基金或者家族信託,不失為保證家族財產不受重大影響的重要選項。李嘉誠、邵逸夫、楊受成、劉鑾雄等家族財團均已成立了家族信託。

龍湖地產當家人吳亞軍,在上市之前就設立了兩個家族信託、一個員工激勵信託和一個高管信託。

龍湖境外投資公司Long for Investment,收購了龍湖地產控股股東“嘉遜發展”後,又將股權分別以19.2億港元和12.8億港元的價格轉讓給Charm TalentPrecious Full。同時,吳亞軍將Charm Talent所持有的所有嘉遜發展股份,以饋贈方式全部轉讓給Silver Sea,結算為吳氏家族信託。其丈夫蔡奎也將Precious Full所持有的全部嘉遜發展股份,以饋贈方式轉讓給Silver Land,結算為蔡氏家族信託。

201211月,吳亞軍和蔡奎離婚。而在此之前,兩人已將財產進行分割——把各自從對方家族信託的受益人中除名。信託作為獨立財產,在離婚時不視為夫妻共有,不需要分割。而在這樣的架構下,無論吳亞軍和蔡奎兩人的身份性質發生何種變化,公司股權最終都需要通過家族信託基金匯於一體產生效力,這在一定意義上保障了兩大股東行動一致性。從而最終實現了:離婚不影響公司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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