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官朋友這樣評述顧問律師:“顧問律師費就像5塊錢的停車費,再便宜都有人會覺得貴!突然有一張罰單貼在你車上,讓你交200元違章停車罰款的時候,你恨不得給自己一耳光,早知道給20元停車費也願意!當專案、公司出現問題,虧了幾百萬、上千萬的時候才發現:那幾萬塊甚至幾十萬的法律顧問費與損失相比真的很便宜、很划算,如大海一滴水!!!可惜很多時候已晚。

之前,政府採購網發佈《財政部條法司聘請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專案公開招標公告》,公告中顯示,財政部條法司聘請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的擬預算金額為¥540.000000萬元。


財政部條法司聘請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的擬預算金額為¥540.000000萬元,說明其對律師工作的認可與重視。
合理的服務價格,是尊重律師的重要指標。
▌新聞鏈接
2017年9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機關召開會議,宣佈正式建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中央辦公廳有關負責同志為首批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頒發聘書和證書。
中央辦公廳機關首批受聘的法律顧問為法學等領域的國內知名專家,聘期為2年。
▌不聽法律顧問意見致重大損失 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將被追責
2016年6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要求中央部委和縣以上各級黨政機關明年底前要普遍設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國企和事業單位也要同步推進,黨政機關未按要求聽取意見造成重大損失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員將被追責。
▌黨政機關聘請法律顧問能做什麼?
履行職責
1.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法律法規規章草案、黨內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檔送審稿的起草、論證;
3.參與合作專案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黨政機關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
4.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5.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6.所在黨政機關規定的其他職責。
承擔義務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洩露黨和國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其他不應公開的資訊,不得擅自對外透露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間獲得的非公開信息或者便利條件,為本人及所在單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顧問的身份從事商業活動以及與法律顧問職責無關的活動;
4.不得接受其他當事人委託,辦理與聘任單位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法律顧問與所承辦的業務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5.與聘任機關約定的其他義務。

▌很多朋友,或多或少的有這麼一個疑問----我聘請的顧問律師能為企業做什麼?以下的文字或許能解答各位朋友心中的疑惑!
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原則和目標
通過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顧問服務,依法規範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預防、減少企業法律糾紛和經營風險,提高企業在商場中的戰鬥力。
二、法律顧問工作的服務內容
1、協助公司處理各種糾紛
(1)糾紛種類,包括買賣合同糾紛、勞資人事糾紛、租賃糾紛、加工承攬糾紛、倉儲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股份轉讓糾紛等;
(2)以顧問單位代表的身份,通過協商、談判的方式友好解決上述糾紛;如協商不成的,可根據公司要求出具律師函;為顧問單位提供訴訟或者仲裁方案,必要時候,代理顧問單位參與訴訟或者仲裁;
(3)協助顧問單位分析、查找發生上述糾紛的原因,做到亡羊補牢、防患於未然,杜絕此類糾紛再次發生。
2、協助顧問單位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1)在經營制度發麵,主要針對經營方式的合法性、風險性提供法律意見及防範方法,及時修改不符合《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條款,使顧問單位的生產經營的合法性得到保障;
(2)在管理制度方面,主要針對顧問單位內部諸如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見,使其不違反《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協助顧問單位對合同進行規範管理
(1)協助起草、審查、修改現有合同,分類製作合同範本,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簽訂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針對原料採購、銷售及特許委託代理銷售、運輸、倉儲、租賃、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及商業秘密保密規則,勞動用工等;
(2)協助起草、制定履行合同的規則,結合《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及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等之規定,制定員工履行合同規範,完善履行手續,進行證據保全,防範因證據缺失導致敗訴風險;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就合同簽訂、履行、保管、歸檔等制定具體管理措施;
(4)對履行中的合同進行審查,如有漏洞,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4、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服務
知識產權是我們服務的重點之一。具體包括著作權保護、專利權保護、商標權保護、非專利技術保護、商業秘密保護及反不正當競爭等。通過我們的工作,使公司在產品開發、產品銷售、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過程中,不會違反《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電腦軟體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5、為公司清理債權、債務
(1)清收債權,按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界定情況,區分輕重緩急,起草、發出律師函,協助公司催收債務,使訴訟時效得以延續;
(2)清理顧問單位對外債務,採取合法抗辯措施;
(3)制定訴訟方案和訴前證據保全措施。
6、協助顧問單位處理關於運輸、金融方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1)協助企業完善生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倉儲、運輸等環節所需的法律檔及運輸過程中涉及貨物保險、產品品質糾紛、產品損壞賠償、交收貨物的驗收標準,並協助企業處理相關法律問題;
(2)對顧問單位向其他公司融資或者金融機構借款、集資、擔保、抵押行為所涉及的法律檔進行審查。
7、協助顧問單位處理關於行政方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1)協助顧問單位完成對公司章程、行政合同、管理辦法的制定(包括起草、審查、簽訂、履行的程式);
(2)顧問單位涉及營業場地租賃或自身物業管理與房產、消防等部門進行溝通,並處理有關法律事務及法律檔;
(3)協助處理涉及顧問單位與工商、稅務、海關、版權局、專利局等部門的特別法律事務;
(4)對公司公章、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介紹信等的管理提供法律意見;
(5)代辦公證。
8、為顧問單位改組、並購、上市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務
9、對顧問單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對相關業務人員分類別、分專題進行培訓,提高員工法律意識、合同意識、證據意識。主要包括《合同法》、《知識產權法》、《產品品質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法》等。
10、代為行政訴訟或者仲裁,代為申請行政復議。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商場如戰場,法律服務確實不直接創造價值,卻關乎公司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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