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客戶眼中的律師與真實的律師…


見過了世間大大小小矛盾紛爭的律師們,大概對於矛盾的產生原因之一——誤解,深有感觸。不幸的是,律師本人也常常被各種誤解,社會大眾就不說了,來自於當事人的誤解可謂是最鬱悶的了。有律師同行總結了如下N種誤解,看看你是否也感同身受。

律師應該免費工作

很多人都認為,當他們不願或者無力支付律師費的時候,律師仍應當繼續辦結案件——這可真是不可思議。如果你問他們,他們是否願意免費勞動時,他們就會哼哼唧唧不樂意了。儘管許多律師已經在做免費勞動了,他們還是得掙錢養家的。更何況,一天只有24個小時。

律師只有在受委託後才能收費

許多人都會抱怨:我的律師什麼活都沒幹,我們只談過兩次,我想收回律師費。這種情況在Avvo(美國的線上法律服務平臺)上很常見。但是你知道嗎,律師的大部分工作並非在電話上完成的,你看不見律師在付出勞動,但他們把該做的都已經做了,你該出的錢還得出。

案子輸了是因為律師失職了

人們通常認為如果律師輸了案子,那一定是因為TA失職,否則這樣一個十拿九穩的案子不可能輸。實際上,並不存在十拿九穩的案子,律師們也很少會怠忽職守。也許他們稱不上是偉大的或者優秀的律師,但只要遵守了基本的職業準則,就不能算失職。

律師和對方當事人串通好了

我不敢說這種情況絕對不會發生,但至少我沒有見過。這可是冒著取消執業資格的風險;再說了,律師為什麼要這麼幹?

我的律師總是隨叫隨到的

律師也有其他的當事人的,他們不可能隨叫隨到,除非是你給了足夠多錢要求TA必須隨叫隨到。就算這樣,律師也得有自己的生活啊。


律師不接案子是因為TA懼怕某人

人們堅稱,律師不接案子是因為他們害怕自己想起訴的那個人或者機構。其實,只要這個案子是有價值有意義的,律師就會接,和誰對簿公堂根本不是問題。人們不喜歡聽到“這個案子沒有法律依據”之類的話,他們認為不管發生什麼事都可以去打官司。

萬物皆可訴

司法制度不是萬能靈藥。有些問題不能、也不應該靠訴訟來解決的。有時候就算案子可立,這樣做也沒意義,不過是給雙方帶來更多傷害而已。

律師總告訴我拿不回更多的錢

人們認為只要打官司就能要回錢,他們不懂得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保險已經賠光了、對方已經一無所有了,你拿到多少就是多少了。律師沒有辦法強迫保險公司多賠一些。

有了律師就能搞回幾百萬賠償

很少有案子能值1億美元。大部分案子都值不到10萬。沒錯,你已經遭受了很多痛苦,但是案子價值多少不是律師說了算。

我朋友拿回來很多錢,我也能

人們總是說,我的朋友拿了多少多少錢。那是因為你的朋友傷的是頭部,而你不過是脫了個臼。你朋友的案子又不是你的案子。 

我律師應該能幫我拿到懲罰性賠償

懲罰性賠償是非常罕見的。他們要求被告人的行為極其惡劣,通常還得是故意行為(或者重大過失行為)。大多數人只是過失,簡單的過失不會產生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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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些,是不是覺得大家這樣看律師是不對的呢?那麼,從現在開始,請讓我們靠近律師多一點,因為……

請多靠近律師

如果一個企業,在每次簽訂對外合同之前都經過律師的審核,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法律問題,帶來的潛在效益是無限的。

很多企業在請了法律顧問之後,發現法律顧問似乎沒什麼事情可做,企業的對外糾紛幾乎都沒有,開始斟酌法律顧問一天都在做什麼,其實之所以“無事可做”是因為提前你的法律顧問已經將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進行了規避,所以你看不見。


如果一個公民,手機裏有一位律師朋友的電話,身邊出現法律問題的時候,及時打電話詢問律師意見,那麼事態一定不會惡化。

律師定會給出最有利的做法,並提醒可能涉及的後期糾紛,所以律師一定是和諧社會最佳調和人。建議每個公民,如果圈子裏面有律師,一定不要刪除他的電話,如果沒有,想辦法存一個!

千萬不要等錯過了最佳的律師介入時機,事情已經超出掌控,甚至對你越來越不利的時候,才想到找律師。

律師不是神仙,時光也不能倒流,很多事情做錯了,就再難挽回了。

綜上所述,各位,不要覺得你們在為律師服務買單,其實你們是在為自己的風險買單,法律知識博大精深,請靠近律師多一點,畢竟社會的將來是靠法治來維繫!請靠近律師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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