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到蘋果,大家會想到喬布斯,但沒人會想到沃茲尼亞克;而提起阿里巴巴,大家會想到馬雲,想到孫正義,卻沒人想到蔡崇信。然而這個被遺忘的律師卻是除馬雲外,阿里巴巴唯一的永久合夥人。
為什麼會是他?為什麼是個律師?
蔡崇信曾對《福布斯》雜誌說:“我以前是個律師,懂得如何設立公司,並且能幫助公司籌集資本。我知道自己擁有其他人沒有的知識,所以他們在那個方面很信任我。在我擅長的世界里,我感到非常自信、非常自如。我沒有想過大包大攬,我知道自己的角色是什麼。”
那麼兼具律師和財務背景的蔡崇信給阿里帶來了什麼價值?他在阿里的一系列動作,無一不彰顯著他的律師習性。
01
律師特性之一:合法性——公司的規範化運作
1999年的阿里還是一個“三無團隊”:一無顯赫的出身,二無成功案例或財務數據,三無特別的技術優勢。此時的阿里甚至還沒有進行工商註冊,有豐富法律知識和眾多商業交易案件經驗的蔡崇信怎會不知道,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認的公司一定會為人所詬病、被人戳脊樑骨,而且在商業交易上也容易讓別人鑽空子,得不到法律保護。

所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事件做成合法化,規範公司運作,確立了一套與國際接軌的現代企業架構。具體來說,蔡崇信參考當時互聯網三巨頭新浪、搜狐和網易的企業架構,建立了一種由境外母公司控股中國子公司的企業結構,其中母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子公司則在杭州和香港註冊。
除此以外,蔡崇信對阿里的戰略規劃、程式流程、組織結構、崗位設置、規章制度等進行了系統的規範,就像蓋房子要先打地基一樣,從這一刻開始,阿里具備了穩定發展的前提。
02
律師特性之二:公平性——完善的合夥人制度
完成公司註冊後,下一步就是股份分配,蔡崇信按照合夥人的意願,將包括他和馬雲在內的18個人都列為創始股東,配以相應股份。
在西方有種說法:總統是靠不住的,唯一可靠的是制度。比起空口無憑的兄弟義氣,蔡崇信更相信合約的效力,這樣每個人的權益才會受到法律保護,也會讓股東們更有凝聚力。鄧小平也曾說,一個好的制度可以使人變得勤快,一個不好的制度可以使人變得懶惰。

所以,蔡崇信把阿里員工集合在一起,從最基本的“股份”“股東權益”“期權”開始教起,接著又為創始的“十八羅漢”準備了18份完全符合國際慣例的英文合同,上面明確了每個人的股權和義務,合同做得滴水不漏。
另外得益於律師的審慎思維,蔡崇信具有超前的風險意識,還做出了一些在現在看來仍然實用的決策,比如設置員工激勵制度、股東退出機制等,因此阿里最初的創業激情和團隊文化,得以一直維繫下去。
03
律師特性之三:合理性——適當適量引投資
在蔡崇信加入阿里前,馬雲的37次融資嘗試皆以失敗告終,蔡崇信說服高盛等投資機構向瀕死的阿里注入了具有歷史意義500萬美元資金,因為它不僅讓阿里獲得了第一筆資金,還獲得了高盛等投行巨頭的信用背書,讓阿里進入了各大投資機構的視野。
有意思的是,當孫正義決定投資阿里時,蔡崇信拒絕了孫正義原本3000萬美元的投資,反而只接受其2000萬美元投資金額。融資金額不是越多越好嗎,居然還有人拒絕錢?

在蔡崇信看來,融資不在於多,而在於合理。在融資的過程中,牢握阿里的決定權才是最重要的。而且眼下阿里剛拿下高盛500萬美元投資,暫時不缺錢,引入新的投資會稀釋第一輪投資者的股份,引發高盛等股東的不滿。更重要的是,在這輪融資中出讓過多股份,也不利於阿里未來更長遠的融資計畫。
就是這樣穩紮穩打,步步為營,最終阿里巴巴成功上市,成為國內的電商寡頭。
馬雲曾表示:“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最感謝4個人——孫正義、楊致遠、金庸、蔡崇信,如果非得選一個最感謝的,那就是蔡崇信。”
所以一個公司,有律師做合夥人最重要的特性是什麼?不論是合法性、公平性、還是合理性,總結起來就三個字:前瞻性。一個創業公司會走很多錯路,犯很多錯誤,這些錯誤大多是不可逆的,而律師正好是那個撥開迷霧,讓企業減少犯錯的人。
有人說,當年拿著年薪七十萬美元的蔡崇信,個人的價值可能比阿里巴巴整個公司的價值更高,是阿里巴巴高攀了蔡崇信。而小編覺得,蔡崇信和阿里的故事正好說明,律師和企業的關係是互相成就。
蔡崇信是馬雲背後的男人,其實不止是阿里,每個發展順暢的公司背後都站著一個或一群律師,未來的中國還會有更多的阿里巴巴們!
“那個有律師做合夥人的公司後來怎麼樣了?”
“那個有律師做合夥人的公司成為了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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