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跟岳父借錢,離婚後這錢該不該還?


最近小編聽說了這樣一件奇葩事:

在煙臺,有一男子,

婚前跟老丈人借錢裝修房子,

婚後因種種矛盾與妻子離婚,

老丈人索要借款,

卻不想還錢...

老丈人一氣之下將其告上法院,

預知後事如何,咱們繼續往下看~

案情回顧

事情要從2015年3月說起,已經交往兩年的小薑與小孫兩人正在準備結婚。因小孫當時剛買房,手中余錢不多,便向小薑的父親老薑借款十萬元用於婚前裝修新房。

可婚後好景不長,小孫和小薑因性格不合,生活瑣事爭執太多以致離婚。離婚後,老薑便向小孫索要當初結婚前裝修新房所借錢款。可是小孫卻說這是用於兩人結婚所用,不同意還款。在多次協商未果後,老薑只得將小孫告到法院。去年10月,經牟平法院審理,判處小孫十日內還清欠款。

法院執行

判決生效後,小孫並未主動履行義務,於是老薑在年後便向牟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受理案件後,立即對小孫名下銀行存款及房產、車輛等資訊開展查詢,發現其名下有車有房,完全有還款能力。

後執行法官便多次聯繫小孫,通過釋法明理的方式要求小孫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可小孫一直以沒錢為由百般推脫。考慮到小孫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卻拒不履行,執行法官隨即將其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


小孫系某公司業務員,需要經常出差,當其面臨購買機票高鐵票受限的窘境時,才意識到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所規定義務要承擔的後果。在層層壓力下,小孫最終主動來到牟平法院執行局履行了還款義務,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小編有話說

婚前借錢裝房子,離婚賴賬打官司。

判決敗訴不履行,想法設法來躲避。

“岳父”申請強執行,法院立案查資訊。

黑名單上把名記,多次聯繫釋法理。

終究難逃法律關,人民法官衛正義。

免責聲明:本平臺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精確性和完整性,內容僅供學習交流和參考,對任何人使用本資訊所引發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們旨在傳播美好。

本平臺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若平臺發佈的內容涉及侵權或來源標記有誤,煩請告知,我們將根據要求更正或刪除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