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婚姻法新規,4類財產女方無權分割,3種情況彩禮要全數歸還

近年來,我國離婚率居高不下,而離婚後夫妻財產如何分割,女方的權益如何保障?這一直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離婚時,哪些屬於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個人財產?如果連這個問題都沒有搞清楚,很可能使自己的無法得到保障。


這4種財產屬於男方,女方無權分割!

新婚姻法明確規定這4種財產為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離婚歸男方一人所有,女方哭鬧也沒用。

1、婚前由男方全款購買的房屋

很多女人在結婚時都要求男方有房,可是,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就算婚後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離婚時房子依然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分割。

2、男方在婚前準備的汽車、傢俱、鑽戒和項鏈等

在離婚時也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男方因工傷獲得的賠償

很多男人為了養家糊口,工作都很拼命,常常加班、熬夜、應酬,有些人甚至不得不從事非常危險的工作,比如:貨車司機、高空作業等。在這個過程中,很可能會出現工傷。如果男方因為工傷獲得賠償,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要求分割。

4、男方父母聲明只給男方的遺產或者贈與

很多人結婚時,都是男方的父母出錢買房,有些豪氣的父母甚至直接付全款。這種情況下,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我想沒有太多的爭議。

還有一種情況,婚後,如果男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視為對男方一人的贈與。還有,男方父母去世後,遺囑明確表示自己名下財產歸男方所有的,也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這3種情況下彩禮要全數歸還

1、雖辦過酒席,但未領證登記結婚的

在農村,很多人可能覺得只要在家裏辦過喜酒,就算不登記也算結婚了。可是,如果在領證之前因為不合適無法生活在一起,男方有權向女方要回彩禮,而且一分都不能少。

2、登記結婚但雙方未生活在一起的

雖然已經登記結婚,但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就不能算結婚,如果女方帶著彩禮走了,男方有權要回。

3、因支付彩禮導致男方家裏背負債務的

很多男方家庭經濟條件差,為了結婚不得不四處借錢才湊夠彩禮,男方的家庭也因此背下巨額債務。如果雙方因為不合適分開,男方有權要求女方退回彩禮錢。

為什麼在婚姻中受傷的總是女人?

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公佈以後,廣大女性紛紛吐槽:女人結婚後不僅要生孩子,還要洗衣做飯照顧家人,做得不好還要受婆婆的氣,很多女人雖然不上班,但是付出的比男人還多,這筆賬怎麼算?

梁女士對老公半開玩笑地說:“新婚姻法怎麼看都像是為你們男人修改的,房子是你爸媽給你買的,萬一你哪天在外面找了小三,離婚以後我什麼都得不到,我還是趁現在給自己多買點保險,以後至少還能有個保障。”


是啊,女人在婚姻關係中本來就處於弱勢地位。男人,如果愛你的女人,請給她買份保險;女人,如果你愛自己,也一定要學會用保險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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