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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赵先生是山东人,早年经过艰苦创业,逐渐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因工作原因,很久之前就与前妻离婚,独立抚养两个孩子。
2008年,赵先生成立了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并于2010年取得装修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2013年营业收入达300万元,利润率达到25%。赵先生另有一参股企业,投入资金100万元,年度分红能达到几百万元。
2010年年初,赵先生与子女商议再婚,娶育有一子的张女士为妻,共同组建全新家庭。起初子女不同意,后来考虑到父亲年纪,确实需要有人陪伴,故对父亲的想法表示同意。但也提醒赵先生应在婚前做好心理上和财产上的准备,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赵先生表示认同。当时的赵先生拥有两家公司,两套房产,一套别墅。房产价值600万元均为自住,别墅价值800万元,为了装修工程的生意资金,押给银行贷款250万元,赵先生每月需还贷2.5万左右,还款期10年。此外,赵先生还拥有存款500万元,基金100万元。

2010年7月,赵先生与张女士结婚,虽然两人都是二婚却十分幸福。婚后,赵先生、张女士以及三个孩子一起居住,但三个孩子却各怀心事。赵先生的两个孩子心里琢磨父亲婚前准备到底做到位没有,财富规划是什么?张女士的孩子想,目前还不太了解继父,自己怎样融入这个家庭,自己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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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再婚前应做什么准备?
企业家再婚前都积累了一定财富,而且在前婚中可能育有子女,财产家庭情况都较为复杂。因此,在婚前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准备。
(1)再婚前的财产协议。再婚男女往往已经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结婚时也会把自己的财产带入婚姻生活,若不希望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也不希望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订立婚前财产协议,为保障效力不引起争议还可以进行公证。
(2)再婚后的风险规避。再婚夫妻既要考虑多个孩子的教育问题还要照顾双方老人,因而经常忽略自身的养老规划。有必要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增强自己的抗风险能力,购买终身寿险、养老性质的商业保还可购买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附加险等,以防止因自己发生意外面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
(3)提前安排好资产传承。关于继承,初婚子女和再婚子女往往会有不同的想法,企业家应当与再婚配偶交流讨论,考虑子女的意愿,合理安排遗产份额。具体传承方式有赠与、继承、保险、信托等等,建议多种传承工具综合运用。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抚养关系是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面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一且形成抚养关系,不论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均享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与继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遗产,成为法定继承人。
在法律上,抚养关系主要表现为: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包括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抚养和教育;
(2)继父母对已经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包括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此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对继父母和生父母都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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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企业家的财富如何规划
离婚率飙高的今天,再婚也就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对于有子女的人而言,再婚前要考虑的问题很多。离异人士在准备结婚前,建议可进行如下规划。
▍1、婚前财产协议。鉴于在婚前各自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财产,为了避免婚前财产数财产混同,并对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属性进行明确,可以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要的时候还可进行公证。
▍2、保险规划。再婚企业家,如果想尽可能地为自己亲生儿女做好日后保障,保险是不错的方式。例如为子女购买大额人寿保险可以提供相对足够的保额。同时建议为自已配置定期寿险,采用期缴方式,以防日后因再婚问题让亲生子女陷入困境。
▍3、子女教育计划。若子女有深造计划,需要储备子女出国留学或读研所需的教育费用。

离异人士再婚后,建议还应进行如下规划:
▍1、遗嘱安排。遗嘱的核心功能有三项:财产清单、定向传承、定分止争。再婚家庭继承人比较复杂,为了减少纠纷,建议对前婚子女、继子女间进行利益平衡。
在高净值家庭的财富传承安排中,遗嘱是最简便经济的工具,然而却是常被忽略的一项。
高质量遗嘱的三个要素:
第一,遗嘱人深思熟虑的财富传承安排;
第二,专业人士包括律师与公证员的专业服务;
第三,及时更新的意识。
▍2、保险规划。企业家再婚后希望亲生儿女继承更多财产,可适当增加保险金额。相较于其他传承安排,保险的优势在于,被继承人投保时不需要征得继子女、配偶等其他继承人的同意,隐私性好,也顾及到再婚配偶、继子女及亲生子女之间的情面,从而避免再婚家庭中自己的孩子与再婚配偶、继子女一方发生争产纠纷,且手续简单,无税费成本。在法律效力上,保险以合同形式存在,更加具有确定性,不容易更改。
▍3、家族信托。家族信托具有分步给付、保值增值等功能,同时还有一定的节税功能,基本可保证财富按照财富所有人的意愿传承,可以通过私人银行、信托公司、专业律师、税务师等进行系统规划和税收筹划。
▍4、接班人培养。无论将企业交给亲生子女还是继子女继承,都需要有意识地进行接班人培养,这是财富传承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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