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告贏茉莉奶白,千萬賠償背後的法律焦點

LV和茉莉奶白的商標糾紛,這幾天吵得很熱。

據公開報道,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就路易威登馬利蒂訴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東俠飲品店侵害商標權糾紛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茉莉奶白方侵害LV 7件四葉花卉圖形註冊商標專用權,判令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維權合理開支30萬元,合計1030萬元。涉案加盟店在10萬元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茉莉奶白創始人張伯丞據稱回應將上訴。

網上的爭議很快跑到了另一個方向:LV老花是不是也像中國傳統紋樣?如果傳統紋樣早就存在,LV憑什麼告贏一家茶飲品牌?

這個問題可以討論,但放到商標侵權案件里,關鍵並不在這里。

商標法要保護的,不是某一種花卉題材,也不是誰先在人類历史上畫過類似紋樣。它保護的是一個標識經過註冊、使用和市場傳播之後,能不能穩定指向某一個商品或服務來源。

這才是這起案件真正要拆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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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花紋歸誰”,而是“商業識別歸誰”

很多人看到四葉花卉圖案,第一反應是:花紋相似,難道就不能用了?

如果只是一般裝飾紋樣,當然不是誰註冊了類似元素,誰就能把整個題材圈起來。傳統紋樣、花卉圖形、幾何裝飾,本身都可能屬於公共文化資源或公共設計元素。

但商標案件里看的不是抽象元素,而是具體商業標識。

比如,同樣是花,有人畫成傳統寶相花,有人畫成普通裝飾紋樣,有人畫成品牌識別符號。真正進入商標法評價的,是後面這一種:它有沒有被作為商標使用?有沒有和某個品牌形成穩定聯系?消費者看到這個圖樣時,會不會想到某個特定經營者?

LV的Monogram體系里,四葉花卉圖案不是單獨存在的普通花紋,而是長期和LV箱包、配飾、奢侈品視覺體系綁定使用的識別元素。公開報道提到,法院認為LV名下相關四葉花卉圖形註冊商標長期用於箱包、配飾等產品,具備較高知名度和市場辨識度。

這句話放在法律上,其實很關鍵。

它意味著,法院不是在說“所有四葉花都不能用”,而是在判斷:茉莉奶白使用的圖形,是否接近到足以侵入LV已經形成的商標識別範圍。

所以,小編覺得,這個案子最容易被誤讀的地方就在這里。網友爭的是文化來源,法院處理的是商業識別。

兩個問題有交集,但不是一回事。

不同行業,為什麼也可能構成侵權

另一個常見疑問是:LV賣箱包,茉莉奶白賣奶茶,消費者難道會把奶茶當成LV生產的嗎?

這個疑問很正常。

在普通商標侵權案件里,同類或類似商品服務上的混淆,是最典型的判斷路徑。現行《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或者在同一種、類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但這起案件還涉及另一層: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

現行《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如果是複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新修訂商標法已於2026年6月26日通過,將於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也繼續體現了強化商標管理和保護的方向。

這就是為什麼“不同行業”並不能當然排除侵權。

尤其是高知名度品牌,其商標的價值不只在某一個商品類別里。它還可能承載品牌聲譽、消費聯想和商業合作可能性。消費者未必真的以為“這杯奶茶是LV做的”,但可能會誤以為“這是不是LV聯名”“是不是有合作”“是不是借用了LV授權視覺”。

這種判斷,在商標法上通常會進入“關聯關系混淆”的討論。

南都報道中,受訪專家也提到,本案公開信息顯示,法院認為普通消費者可能不會將被訴產品誤認為來源於LV,但可能誤認為兩者之間存在聯名或其他特定關聯關系。

這里的“混淆”,比日常理解更寬。

它不是只問消費者會不會把奶茶當成LV箱包,而是問消費者會不會因為相似標識,對兩個品牌之間的商業關系產生錯誤聯想。

這對新消費品牌尤其重要。

這幾年,聯名營銷太常見了。茶飲、咖啡、潮玩、服飾、美妝之間頻繁跨界,消費者已經習慣了“兩個不同行業的品牌突然聯名”。在這種市場環境下,一個和知名品牌高度接近的視覺符號,更容易觸發“是不是合作款”的聯想。

這也會影嚮法院對混淆可能性的判斷。

1030萬元為什麼會這麼高

1030萬元,在商標侵權案件里不算低。

公開報道顯示,一審判決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維權合理開支30萬元。南都採訪的專家分析認為,高額判賠可能與幾個因素有關:雙方標識視覺上高度相似;LV相關商標知名度較高;茉莉奶白相關商標申請曾被駁回後仍持續使用;涉案圖樣使用時間較長、規糢較大、場景較廣。

這些因素放在一起看,就不只是“畫得像不像”的問題了。

商標侵權賠償,通常要看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獲利、商標許可使用費倍數、侵權主觀狀態、侵權情節等。相關數額難以確定時,法院也可以依法酌定賠償。

如果一個標識只是在小範圍內偶然使用,和一個全國連鎖品牌長期在門店、包裝、杯套、小程序、社交媒體中持續使用,法律評價當然不會一樣。

本案中,茉莉奶白的門店規糢是一個繞不開的背景。公開報道提到,其全國門店規糢已經達到數千家。涉案圖形如果進入門頭、包裝、物料、加盟體系和線上傳播,就不是一張圖片的問題,而是一整套商業視覺系統的問題。

還有一個細節不能忽略:茉莉奶白曾申請相關四葉花卉圖形商標,但公開報道顯示,相關申請處於“駁回複審”或“無效”狀態。

這類事實在訴訟中通常會被拿來討論主觀狀態。

如果經營者已經知道類似標識存在註冊障礙,卻仍然繼續在商業經營中大規糢使用,法院在判斷侵權情節和賠償數額時,可能會把這部分納入考量。

當然,目前公開信息還不夠完整。南都報道中受訪專家也明確提到,僅憑公開披露信息,尚不能得知一審是否適用了懲罰性賠償。

這一點要留住。

不能因為賠償金額高,就直接斷定法院一定適用了懲罰性賠償。具體計算方式、證據基礎和裁判理由,還要看完整判決書。

換成彩色Logo,未必能解決問題

判決出來後,茉莉奶白小程序等界面的Logo被網友發現更換成彩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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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動作很快又引發爭議:換個顏色,是不是就不侵權了?

商標近似判斷通常不是只看顏色。它會綜合看圖形構成、整體外觀、顯著識別部分、使用場景、相關公眾註意力等因素。尤其在圖形標識高度接近時,僅改變顏色,不一定能改變整體近似印象。

更重要的是,一審判決要求的是停止涉案商標侵權行為。央視網報道提到,法院判令公司及門店立即停止全部涉案商標侵權行為,線下門店、線上宣傳渠道均不得再使用涉案近似花卉圖形。

如果二審維持原判,茉莉奶白要處理的就不是“小程序頭像換色”這麼簡單。

門店門頭、店內裝潢、包裝杯、杯套、外賣袋、菜單、加盟物料、官網、小程序、公眾號、小紅書、抖音素材,都可能要進入整改範圍。

這也是很多快速擴張的新消費品牌容易忽視的地方。

品牌視覺一旦進入加盟體系,後期替換成本會非常高。一個Logo在設計階段看起來只是視覺選擇,到了幾千家門店,就是供應鏈、物料、授權、裝修、傳播資產的系統性調整。

商標風險,越早處理成本越低;等它長進品牌系統里,再處理就會很痛。

這起案件後面還要看二審

目前這是一審判決,茉莉奶白方面已經表示將上訴。後續幾個點還要繼續看。

侵權認定會不會被二審維持。

賠償金額有沒有調整空間。

法院對“關聯關系混淆”“馳名商標跨類保護”“商標淡化”等問題,會不會在二審中作出更細的說理。

還有一個更現實的問題:茉莉奶白是否會主動啓動全面換標。如果只是局部改色,而核心圖形仍然接近,後續風險未必真正解除。

把這些信息放在一起看,這起案件給新消費品牌的提醒很直接:視覺設計不能只看“好不好看”“像不像高級品牌”,還要看能不能安全使用。

尤其是茶飲、咖啡、烘焙、美妝、潮玩這些行業,最喜歡用極簡、複古、奢牌感、東方美學做視覺包裝。這里面有審美空間,也有商標風險。

公共文化元素可以用,傳統紋樣可以轉化,但轉化之後的具體表達,不能過度貼近他人已經形成識別力的商業標識。

這一點,才是LV告贏茉莉奶白背後最值得新消費品牌補上的合規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