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經過了怎麼辦?一文教你正確的補救方法!

圖片

本文的研究目錄
圖片
1、訴訟時效一般是幾年?
2、哪些情形不適用訴訟時效?
3、訴訟時效應從何時起算?
4、如何才能防止訴訟時效的經過?
5、訴訟時效如果經過了,該如何補救?

圖片

一、訴訟時效的期限相關規定
圖片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總結:

1.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為三年(起算點為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

2.特殊情況,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

3.民事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債權的權益可能就會喪失。


圖片

二、哪些情形不適用訴訟時效?

圖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註意:以上四種是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情況,沒有訴訟時效問題限制。


圖片

三、訴訟時效如何起算?

圖片
法律依據:
第一百八十八條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司法解釋》關於訴訟時效起算的規定(202012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03、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總結:

1.分期履約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如12歲未成年人對其父母)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如年滿18周歲)起計算。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其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圖片
四、如何防止訴訟時效的經過?
圖片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七條:“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總結:

1.訴訟時效的中斷只能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不再有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余地。

2.通過打電話、發書面文件向債務人發送還款催告函、或者提起訴訟的方式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斷後的訴訟時效,可以重新進行計算(切記催告一定要留存證據)。

3.訴訟時效是法律規定的,當事人不得自行進行約定。當事人自行約定的訴訟時效不受法律保護。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的中止,是重新計算6個月,不是3年或更長的時效。

圖片

五、訴訟時效如果經過了,該如何補救?

圖片
法律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總結:

1.雖然訴訟時效屆滿,義務人可拒絕履行其義務,但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2.當事人在訴訟時效經過後,可以通過催告債務人還款或者要求其確認還款的方式進行訴訟時效的中斷。

 出現這些情況可以視為債務人認可債務:

(1)債務人承認款項,但稱目前沒錢還;

(2)自願履行義務後,又反悔的;

(3)債務人向債權人發出減免部分債務的請求。

一般債務人承認債務後不能再對時效問題進行抗辯了。訴訟時效的中斷和前面講的防止訴訟時效經過是一樣的,可進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