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少上一天班,“年終獎”泡湯?法院判了!

近期

話題#因病少上1天班沒了年終獎#

沖上熱搜

江蘇的彭女士因病少上一天班

被公司認為沒“上滿全年”

不能領取年終獎

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圖片


據了解,彭女士在江蘇溧陽某公司上班,從事後勤工作,2022年12月底,彭女士感染新冠病毒。

因公司後勤人手不足,彭女士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依然堅持工作,由於病情並沒有好轉,彭女士多次和公司協商,希望能安排人手讓自己休息幾天。幾次協商後公司還是不同意,最終在12月29日,也就是全年工作日的倒數第二天,彭女士從公司離職。

彭女士離職後,向法院訴訟要求公司支付工資、補償金以及年終獎。公司在庭審中回復:規章制度明文規定,只有上滿全年,才能在第二年的1月領取上一年年終獎,彭女士在12月29日離職,還差一天才算全年全勤,不符合支付年終獎的條件,所以不願意支付年終獎。


圖片


法院判決:

公司應當支付年終獎



法院審理後認為,彭女士一直工作至該年12月29日,因感染新冠病毒需休養才引發後續離職事宜,故盡管原告還需再工作一天才算滿一年,但綜合考慮員工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公司應安排必要的病休假等因素,認定彭女士該年工作滿一年,可以領取該年度的年終獎。


圖片


  法官表示,用人單位在安排勞動者參加工作、服從管理的同時,應重視員工的身體和心理健康,尊重員工勞動過程中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權,不能機械生硬不加變通地執行規章制度,若缺乏對勞動者權益最基礎的保障,將承擔違反法律規定的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