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星,公開道歉!律師:若被認定地域歧視需擔責

12月9日

歌手楊丞琳在鄭州演唱會上

開玩笑稱“河南人愛騙人”

引發熱議

12月10日

楊丞琳發文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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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晚,楊丞琳在鄭州開演唱會,有歌迷在下面接吻被人起哄。楊丞琳說:“在哪裏啊?我要看看是誰在親親。”


接著和歌迷開了幾句玩笑:“河南人不可以這樣子啦,你們已經有些名聲,你們知道吧,愛騙人的事情,不要騙我。鄭州人真的好調皮哦。”


12月10日,楊丞琳為演唱會不當言語致歉,楊丞琳寫道:“我要為鄭州演唱會上那個冒犯並沒有禮貌的玩笑道歉,對不起。的確是我的不對,我非常願意也應當接受大家及時的指正和批評。再次跟因為我而受到困擾的人鄭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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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表示

其作為公眾人物

這樣的言語不太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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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覺得

楊丞琳應該不是有意的

還貼出她之前

給鄭州水災捐款百萬的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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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楊丞琳在公開場合

發表涉及河南人的不當言論,

是否違規?



12月11日,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認為:“楊丞琳在演唱會期間發表的言論,涉嫌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營業性演出不得有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情形。按規定,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演出舉辦單位發現營業性演出有禁止情形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同時向演出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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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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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因藝人發表不當言論、演藝機構被處罰的情況有例可循。根據大連市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平臺2022年11月公布的《對遼寧麥西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營業性演出有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禁止情形的行政處罰》:遼寧麥西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於2022年6月24日19時30分在博納影城(中央大道店)舉辦了一場脫口秀演出,該場演出扣除成本後收入2549.3元。演出中表演者李波的表演含有調侃上海疫情、辱罵上海人、調侃未成年人的內容,其行為違反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遼寧麥西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被沒收違法所得2549.3元,並處罰款50000元(違法所得不足6000元的,處5萬元罰款)。





山東瑞文律師事務所的徐江濤律師稱,楊丞琳作為一個公眾人物,這種言論有可能涉嫌地域歧視,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害。國家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也有明確的規定,禁止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她被認定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了,有可能被文化主管部門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對此,你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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