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登數據顯示,2023年內地新增保險金信託規模超100億元,目前有超40家壽險公司與20多家信托公司,就開展保險金信託業務簽署了合作協議。
而港險市場今年也接連“爆單“,香港保監局公佈最新數據,今年上半年,內地訪客赴港投保保費319億港元,同比大幅上升5,815%。這其中,有相當比例的保費由保險金信託貢獻。
事實上,保險金信託在近兩年日益火爆,由於兼具收益穩定性、金融杠杆功能及信託代際傳承、風險隔離等多重功能,逐漸受到高淨值客群、家族客戶的關注,總體規模擴張迅速、億元規模的大單頻現。
總的來看,保險金信託相較於其他財富傳承的方式,它主要擁有以下七大優勢。
01、保險金信託的七大優勢
1)資產隔離和個性化傳承
保險+信託服務能夠實現資產的有效隔離,確保信託資產獨立於委託人的其他財產,避免因委託人個人債務、破產等問題而受到追償或影響。
同時,通過信託合同,委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和需求,對財產進行個性化傳承安排,確保財產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分配和傳承。
2)較低成本設立家族信託
傳統的家族信託通常需要較高的資金門檻,而保險信託服務則可以通過較低的資金門檻實現類似的功能。通過將保險作為信託資產的一部分,委託人能以較低的成本實現家族信託的目的。
3)規避斷繳風險
長期的大額保單很容易出現斷繳風險而導致保障失效,借助信託工具,可以較好規避這一問題。委託人先設立信託帳戶,然後信託公司根據合同約定進行投保並持續繳費,客戶可獲得保險+信託的多重保障。
4)安全性
壽險本身具有安全且收益固定的特點,這使得保險+信託服務成為一種相對安全和穩定的投資方式。在市場波動較大或經濟環境不穩定的情況下,選擇保險+信託服務可以降低投資風險,保障財產安全。
5)稅務優化
在一些國家和地區,保險+信託服務可以享受稅務優惠或豁免。通過合理利用保險和信託的結合,委託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優化稅務結構,降低稅務負擔。
6)專業管理
信託公司通常具備專業的投資和管理團隊,能夠對信託資產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估,提供專業的投資建議和風險管理方案。這有助於確保信託資產的安全和穩定增值。
7)靈活性
保險+信託服務具有較強的靈活性,可以根據委託人的需求和意願進行調整和修改。委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靈活設置信託條款和條件,以滿足個性化的財富管理和傳承需求。
綜上所述,保險+信託服務的爆發式增長是由於其兼具保險和信託的雙重優勢,能夠實現資產隔離、個性化傳承、降低家族信託資金門檻、操作便捷以及在傳承安排上的靈活性等突出優勢。這些特點使得保險+信託服務成為越來越多高淨值人群財富管理和傳承的首選方案。
02、保險金信託模式正不斷迭代
回顧保險金信託的發展歷程,其主要經歷了三大階段。
1)保險金信託1.0模式
在保險信託1.0模式中,委託人將其持有的人壽保險或年金險的保險金請求權作為信託財產委託給信託公司設立保險信託,在被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將保單的受益人變更為信託公司,當達到約定的賠付條件時,賠付的保險金進入保險信託專戶。
保險進入信託專戶後,保險信託正式開始運作,由受託人按照信託合同的約定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處分,並向受益人分配信託利益。
2)保險金信託2.0模式
在保險信託1.0模式中,依舊由委託人進行投保,保單的現金價值仍然屬於委託人,可以用於清償委託人個人的債務(保單當事人的權益歸屬如下圖),從這個角度出發,保險信託1.0模式對於委託人來說,資產隔離功能是打了折扣的,所以,很快進化出了保險信託2.0模式。
保險信託2.0模式是1.0模式的升級版,除了將受益人變更為信託公司外,2.0模式將投保人也變更為信託公司,避免了投保人身故後保單作為投保人財產被強制退保或作為遺產被分割等風險。
3)保險金信託3.0模式
3.0模式是委託人以自有資金設立信託,並委託信託公司購買保單,信託公司不僅是保單的受益人,也是保單的投保人。在3.0模式中,保單成為信託財產資產配置的組成部分,保單的杠杆功能和類固收屬性對於家族財富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義。
三種模式各具優勢,委託人可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和偏好,選擇適合自己的模式設立保險信託。
對於風險偏好較低、注重確定性回報的委託人來說,可以利用3.0模式設立保險信託,提前鎖定收益,獲得穩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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