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POS機刷卡套現替人“養卡” 犯非法經營罪獲刑五年

    虛構交易,利用POS機替人刷卡“養卡”,做起了看似穩賺不賠的生意,不料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身陷囹圄。近日,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利用POS機替人刷卡“養卡”的非法經營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間,被告人陳某在其經營的店鋪內,先後使用兩台登記註冊的POS機,以虛構交易方式為多名信用卡持卡人“養卡”及刷卡套現直接支付現金,非法套現金額達510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國家規定,使用POS機終端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結合被告人陳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等從輕、從寬處罰情節,法院遂判決被告人陳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萬元。

  ■法官提醒

  持卡很瀟灑,刷卡需謹慎。利用POS機為他人刷卡套現,屬於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容易滋生洗錢、非法經營等犯罪行為,擾亂、破壞金融管理秩序。作為信用卡持卡人,應當理性消費,避免陷入逾期無法償還困境,同時不向他人出租、出借信用卡,不冒用他人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