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到山上時,天已經黑了,只有推土機閃著燈,把橫躺一地的鋼筋和石頭分開。 一聲聲巨響,狠狠地砸碎了袁國強的心。 那個夜晚,昔日漂亮的湖景房變成了碎磚爛瓦。 這是袁國強記憶中的一個噩夢。
馬德新的房屋也被拆除了,拆除前她剛進行過豪華裝修。
年近八十歲的吳榮芳老人損失更大,因為她買了兩套。
房屋被拆,又沒有得到補償。 袁國強、馬德新、吳榮芳等幾位購房人無奈又無助地踏上了漫漫追賠路。 行政訴訟被中院、高院裁定不予立案后,他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審申請。
當事人打官司,不是來法院走程式的,而是來解決問題的。 收到案件后,最高法立案庭的法官下定決心,盡可能在當下再審審查這個環節,以最快的速度把糾紛化解掉,把問題給老百姓解決掉。
“那天晚上談到了12點,我感覺張法官、郭法官就一個念頭,就今晚,一定要談下來。” 法官的執著,當事人袁國強深深地感受到了。
最高法接到了8個再審申請
買房的事情過去了十年,袁國強仍難以釋懷。
7月21日晚上,他給記者講了一個長長的故事。
這個故事里,他與「翠屏湖」一見鍾情。 在這個有鄉村味道的地方度過自己的後半生,是他第一眼看到那套湖景房就篤定了的事。
對那套房屋滿心的喜歡,就在他不疾不徐的講述里緩緩地流淌著。
房屋建在山水之間,有田園之美。 有人和袁國強一樣,買它用於頤養天年,也有買給孩子結婚用的婚房。 買房人多是老年人,付的房款大多是一輩子的積蓄。
好端端的房屋,為什麼遭到拆除?
2020年9月,開發商給袁國強打來電話,說國家有關部門在空中檢查中發現有些房屋不屬於河北省玉田縣區域,而屬於天津市薊州區區域,認定這些房屋為違章建築,要拆掉。
當袁國強輾轉趕到現場時,為時已晚,房子都拆完了。
“沒有提前告知,也沒有補償方案,拆除前沒有按法律規定給我們補償。” 袁國強、馬德新、吳榮芳認為政府的拆除行為違法,共同聘請了天津德唯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剛剛打行政官司。
2020年11月24日,袁國強、馬德新、吳榮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確認玉田縣政府拆除房屋行為違法並賠償損失,形成8個案件(4套被拆房屋共提起4個確認違法案件、4個賠償損失案件。 其中袁國強2件、馬德新2件、吳榮芳4件)。 一審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當事人沒有證據證明拆除行為系玉田縣政府作出為由裁定不予立案。 二審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案涉房屋擁有權大證仍初始登記在開發商名下,當事人並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故與玉田縣政府拆除行為沒有利害關係,維持一審不予立案裁定。
袁國強、馬德新、吳榮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法於2022年4月23日立案審查。
最高法為何沒有指令原審法院立案受理
三位買房人一直在期待最高法能夠進入再審,發出指令原審法院立案受理的裁定。 “讓我們的案件有一個開庭的機會。” 律師孫剛剛對記者說,他和買房人一樣,也以為那就是最好的結果了。
但,他們並沒有等來。
最高法為何沒有進入再審發出這份裁定?
最高法立案庭張志剛、梁爽、厲文華三位法官和助理郭凱拿到這8個案件后,立即著手進行再審審查。
先把事實理清楚。 合議庭在再審審查期間瞭解到,袁國強、馬德新、吳榮芳等當事人分別於2012年、2013年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支付了購房款,開發商也向當事人交付了房屋,但因故沒有及時辦理房產證。 開發商銷售涉案房屋時,規劃施工、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等商品房銷售手續齊全,當事人購買涉案房屋並無過錯。 國家主管部門在航拍過程中,檢查發現涉案房屋越過河北玉田界到了天津薊州,屬於違章建築,責令限期拆除。 2020年9月25日涉案房屋被玉田縣政府拆除。
立案庭召開法官會議對本案進行研究,經細緻討論,一致認為本案商品房銷售后,擁有權大證雖登記在開發商名下,但事實上的房屋權利人是購房人而非開發商,玉田縣政府將涉案房屋拆除,對購房人的權利義務明顯產生實際影響,原審法院以購房人與政府拆除行為沒有利害關係為由裁定不予立案錯誤,擬裁定進入再審,指令原審法院立案受理。
但是,即使最高法再審指令原審法院立案受理該8起案件,法律程式會重新啟動,勢必增加當事人訴累,權益也得不到及時保障。 在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把主題教育走深走實的當下,辦案中融入能動司法、訴源治理、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等理念,應當成為法官的行動自覺。
“我們是最高法院立案庭,進入再審指令原審法院立案受理只能是備而不用的手段,作為最後的底線。” 立案庭法官會議研究后認為,原審法院裁定不予立案錯誤,再審審查中發現法院應當立案受理的,要優先選擇通過多元途徑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做深做實訴源治理工作。 盡可能通過原審法院和當地政府做工作,促使政府主動糾錯,讓當事人以更快的速度、更小的代價、更低的成本,獲得屬於他的公平正義,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為何政府不是當事人也納入調解
法官會議一結束,最高法立案庭黨務廉政專員馬永欣即與河北高院分管院領導交換意見,請河北高院與玉田縣政府就能否主動化解矛盾進行溝通。
這一次的溝通,按下了調解的啟動鍵。
不過,河北高院找玉田縣政府去調解,其實有那麼一點不太“常規”。 因為這個案件,政府還不是真正的被告。
合議庭審判長張志剛解釋道,這8起案件原審法院裁定不予立案,並沒有通知政府應訴,嚴格說玉田縣政府還不屬於本案當事人。
法官並未囿於政府是否是當事人,而是秉持能動司法的理念,拓展司法職能的通道,擔起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責任與擔當。 2023年1月5日,最高法立案庭請河北高院、唐山中院參加視頻會議,就如何有效開展化解工作進行了部署和指導。
“請高院、中院拓展司法職能,緊緊依靠黨委領導,溝通協調當地政府支持,爭取在最高法再審前,從源頭上、在訴前化解掉本案糾紛。” 視頻會議上,馬永欣談道,本案當事人購買房屋時開發商銷售手續齊全,現在房屋被政府拆除,當務之急是要解決當事人的補償問題,糾紛的實質性化解需要當地政府支持,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才有希望從實質、根源上定分止爭。
4個月後,5月22日,最高法立案庭再次組織河北高院、唐山中院參加視頻協調會,這一次協調會的目標是督辦進展,細化對雙方的談判方案。
很快,張志剛接到了河北高院立案庭法官的電話,一個好消息傳來:吳榮芳與政府達成和解,她將很快拿到補償款,至此,吳榮芳提起的4起案件已化解。 可另外4起案件,這次沒有談下來。
最後一次調解為何能談成
“就是頭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辦好”。 最高法立案庭的法官計劃到唐山走一趟,親自主持一次調解。
隨後,郭凱給孫剛剛律師打電話,想把調解時間定在7月7日。 孫剛剛分別與馬德新和袁國強聯繫,得到同意答覆。
7月7日中午,袁國強到了唐山中院。 他說:「我們沒想到有這麼大的陣仗,四級法院都來了法官,快三年了,這是第一次有機會抒發我們的內心感想,他們都認真傾聽我們的聲音。 ”
“開到半夜12點,法院的人全部熬到12點,一定要把這個事情促成。” 袁國強說,「我們明白了,要是通過訴訟,一輪行政訴訟走下來,不一定對我們最有利。 ”
玉田縣政府對這次最高法調解工作高度重視,專門指派常務副縣長李虹參加。 李虹表示,感謝最高法的法官親自過來主持調解,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政府一定盡最大努力配合,爭取把問題徹底解決掉。
連律師都沒有想到的是,這次調解竟然談成了。 馬德新和袁國強都同意調解方案。 之前,無論是玉田縣政府,還是律師本人,都認為袁國強的工作並不會太好做。
記者問袁國強:「這次您同意調解了,是不是主要因為在經濟上達到了您的預期? ”
“為這個賠償的事情搞了這麼久,我們是內心憋著一口氣過不來。 最高法院的法官來了,他們肯聽我們說,而且站在中立的立場,講的話客觀在理。 金錢並不是我們唯一看重的,我願意也做一些讓步。 ”
“解決問題最重要,我們不是為了訴訟而訴訟。 我們也知道訴訟這條路很漫長,所以在訴訟之前能夠把問題解決,你們這個新方法是正確的,不用讓老百姓等那麼久。 “袁國強通情達理,他對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理解十分深刻到位,他講道,雙方都要有誠意,只靠一邊不行,雙方積極的話,各退一步,問題可能就解決了。
7月21日這一天,袁國強收到了全部的拆遷補償款,他在大陸的親人身邊過了一個難忘的生日,“而且事情徹底了結了,心裡從沒有過的輕鬆”。
袁國強說:「身背訴訟的日子,真的不好過。 就算我這樣一個在印度工作了15年,在那裡打過10年土地官司的人。 其實比較瞭解司法運作的事,但還是感到沉重、壓抑、無助。 和我一起打官司的兩位大姐,就更是心裡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袁國強請記者一定幫他轉達對最高法法官的謝意和敬佩,感謝他們真正地為人民辦案,感謝他們讓普通人等到了屬於自己的公平正義。
袁國強說,他出生在臺灣,因為疫情在大陸待了兩年多,經歷了一些事。 “我對祖國的愛和信心是百分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