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也是十四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明確要求,在立法工作中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發揮人大的主導作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編制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做好與中央有關方面工作要點、計劃的銜接,廣泛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維護國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楊合慶介紹,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安排繼續審議專案17件,初次審議專案18件,預備專案25件。
主要包括:構建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制定金融穩定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加值稅法,修改公司法等;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進文化自信自強方面,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學前教育法,修改科學技術普及法、文物保護法等;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方面,制定社會救助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覆議法等; 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方面,制定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修改海洋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等; 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方面,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糧食安全保障法、能源法,修改反間諜法等。
立法計劃明確,要發揮基層立法聯繫點接地氣、察民情、聽民意、聚民智的國家立法“直通車”作用,做好法律草案徵求基層立法聯繫點意見的工作,聽取基層群眾“原汁原味”意見建議。 要運用立改廢釋纂等立法形式,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
立法計劃要求,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使立法規劃編製工作更加接地氣、順民意。 向各方面廣泛徵集立法專案,突出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做好科學論證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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