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資本市場快訊: 2023年2月17日

港交所發佈2021年年報審閲報告 指發行人披露合規率處高水平


港交所(00388)就審閱上市發行人2021年年報所得結果刊發報告,指對發行人遵守《上市規則》的年報披露規定的合規情況大致滿意,發行人本年度的合規率繼續處於高水平。

 

港交所本年度審閱對象涵蓋財政年結日在2021年1月至12月的發行人年報,上市科採用了以主題劃分的方法,並根據過往報告的審閱結果以及被視為風險較高的新興趨勢或事宜,挑選數個特定範疇來審閱。


 


該所刊出三個主題審閲的重大結果及建議。在財務匯報及相關監控措施方面,聯交所指出資產估值仍是財務匯報方面的主要問題,部分發行人過於樂觀而未能在進行資產估值時採用適當假設,或未能以客觀證據及文件紀錄印證其所報資產價值的公允性。這些問題導致財務業績延遲刊發及/或遭核數師發出非無保留意見,更甚者還導致證劵交易停牌。

 

該所指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責任主要在於董事,他們應建立並投放足夠的資源以維持適當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措施。董事應對管理層作出會計估算時採用的假設的合理性作審慎評估並提出質疑。

 

在重大借貸交易方面,聯交所表示繼續發現應收貸款重大減值的個案,當中或涉及董事違反職責。此外,多名經審閱的發行人未有完全按照去年的建議披露其重大應收貸款的詳情,而從事放債業務的發行人也未有披露其業務模式、信貸評估及審批政策,以及貸款組合及貸款減值評估的詳情。

 

該所指在進行貸款交易時,董事應對貸款的商業理由作審慎評估,研究貸款條款是否公平合理,資金用途又是否符合發行人及其股東的利益。如發行人經營放債業務,其董事應維持有效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以評估及管理信貸風險,並監察貸款能否償還及抵押品是否充足。發行人應按建議披露其應收貸款及放債業務的情況。

 

在按照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披露方面,該所指被挑選發行人的披露普遍遵守會計規 定,但發行人可以在即將到來的財務報告期就數個主要財務披露繼續改進,包括判斷和估計、重大無形資產及公允價值計量。鑒於當前經濟不明朗及市場波動,就審計重點範圍及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其他問題,發行人及其審核委員會與核數師保持密切溝通尤其重要,並應迅速採取行動處理核數師提出的關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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