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四川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取消數量限制的消息在網上引起熱議。
四川省衛健委發佈通知顯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簡稱新《辦法》),將於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據規定,新《辦法》適用於雙方或一方為四川省戶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長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證》的非四川省戶籍人口。
四川省衛健委官網截圖
所謂生育登記,其內容包括夫妻雙方(公民)基本資訊(含戶籍資訊、居住資訊、婚姻資訊等)和子女資訊(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現存子女)等。
相較2019年3月20日出臺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辦法》,新《辦法》主要修訂了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取消了是否結婚的限制。新《辦法》取消了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願和生育結果上來,回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
二是取消了生育數量的限制。新《辦法》規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
三是簡化了生育登記的要求。新《辦法》規定,網上辦理生育登記時,可通過相關資訊系統調取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電子證照的,不再上傳身份證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資訊共用的要求。新《辦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辦、生育登記資訊共用、電子證照共用等內容。
其中,取消是否結婚和生育數量的條件限制,將“夫妻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更改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引發的討論最多。
紅星新聞從四川省衛健委相關處室獲悉,《辦法》中所說的“生育登記”並非大眾所認為的“上戶口”,生育登記可以通過網上登記,主要是向群眾宣傳告知其有哪些權利、義務,也是部門對群眾基本情況的瞭解,“跟上戶口是不一樣的。”目前,已有其他多省在開展。
關於新《辦法》的制定背景,四川省衛健委解讀稱,完善生育登記制度,是實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內在要求,是完善國家生育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群和全生育週期的人口監測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強化人口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基層服務管理水準的基礎性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指導意見》,適應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改進和規範生育登記服務,結合四川省實際,四川省衛健委在廣泛徵求相關部門、基層及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對2019年3月20日出臺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新《辦法》。
此前,據新華社2022年12月23日報道,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精神,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著力精簡生育登記事項,改進和加強相關服務。
在簡化登記要求方面,檔提出,登記時,夫妻雙方一般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有效證件。能夠通過人口健康相關資訊系統獲取的資訊,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暫時無法獲取的,可通過當事人承諾的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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