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必知!上班“陽了”算工傷嗎?

萬一在上班時間,不幸感染新冠算不算工傷?不上班算病假?還是曠工?工資怎麼發放?因擔心感染高發而拒絕到單位算曠工嗎?

 

上班時間感染新冠算工傷嗎?

 

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算;

其他人員或難以認定,各地不一致。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藍天彬介紹,根據人社部在2020年1月發佈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這意味著,除了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其他人員感染新冠暫時難以納入工傷認定範圍。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表示,對於醫護人員以外能否認定工傷,目前各地並不一致。“有些省份是認定工傷的,這主要是因為傳統工傷認定制度中強調病和傷的區分,病和工作的關聯性往往不清晰,而傷的因果關係往往比較清晰。對於工作致病,往往採取比較謹慎的態度。”

 

沈建峰認為,按照現行的政策,勞動者不論何種原因感染病毒的,個人承擔的治療費用都是財政兜底,而工資損失按照相關檔和法律由用人單位繼續發放,這基本上覆蓋了工傷待遇。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算工傷嗎?

 

不算。

 

所有員工,包括以上提及的醫護等特殊人員,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的,一律不能算工傷。

 

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上下班途中只有發生了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傷。

 

員工感染新冠後選擇居家隔離,

是否需要向單位提交相關證明?

 

需要。

 

員工如果是感染了新冠肺炎的話,需要向單位報告。

 

用人單位可以讓員工提供被感染的證明材料,若勞動者弄虛作假的,用人單位可以按違紀處理。

 

社區開具的居家隔離相關證明、核酸陽性證明,以及抗原檢測等都可以作為相關證明提交給單位。

 

在目前的疫情狀態之下,如果讓勞動者過多的,或者過於嚴格的提交一些證明也是不合適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用人單位若擔心抗原檢測的真實性,也可與員工協商,採用視頻等手段作為輔助證明。

 

感染新冠期間,

企業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不能。

 

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感染新冠,試用期可以順延麼?

 

不可以。

 

試用期問題不存在一個順延的問題。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且試用期的設定期限也是有上限的: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多不能超過2個月,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多不能超過6個月。

 

試用期在原則上都是連續的,從入職開始連續計算。

 

但若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與員工協商一致,提前約定了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出現了被隔離或者生病等情況,可從試用期中扣除,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是有效的。

 

“扣除”的概念,事實上就是員工在隔離或者病假期間,試用期“暫停”了。

 

員工因擔心感染高發

而拒絕到單位辦公算曠工嗎?

 

算違紀,但不一定算曠工。

 

員工擔心感染可向單位提出申請,協商居家辦公。

 

在未得到許可的前提下,自行居家的行為屬於違紀行為。

 

但是否算曠工,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如,你居家時候的工作狀態,以及單位本身的規章制度是怎麼規定的。

 

員工是否可以新冠感染高發

而拒絕單位出差等工作安排?

 

不可以。

 

員工服從單位合理的工作安排,包括出差,是員工作為勞動者應該履行的義務。

 

員工擔心出差途中感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從法律層面而言,並沒有這種權利,只能和單位協商。

 

特殊時期,單位也應對於出差的安排合理考量,能緩則緩。實在不能緩的,提醒員工做好必要的防護。

 

一旦在出差期間感染,單位應該正常支付工資,負擔正常的差旅補貼等。

 

請假打疫苗算病假嗎?

 

需要分不同情況。

 

在疫情防控時期,醫護等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崗位,根據相關規定需要打疫苗的,即便在工作時間去接種疫苗,用人單位應給與正常發放工資,不得算事假或病假。

 

而其他純屬個人自願行為去接種疫苗的員工,若需要佔用工作時間去打疫苗,既不算正常工作,也不算病假,而應該算事假。

 

但從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角度來講,且打疫苗所需的時間也比較有限,企業可給予支持,正常發放工資。

 

感染後居家工資怎麼發?

 

企業要正常支付工資。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藍天彬介紹,根據人社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如果員工感染新冠,企業要正常支付工資。如果是固定工資,那就要支付全額工資。如果固定月薪加績效,在沒有績效情況下,那就要支付全額月薪。如果可以居家辦公,那就要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資。”藍天彬說。

 

此外,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補充道,對於因感染新冠被隔離而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除了應當支付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還不得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居家辦公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加班工資嗎?

 

可以。

 

居家辦公≠24小時待命。

 

居家辦公和在單位辦公的實際區別就是一個工作地點的變化,其他的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並沒有任何變化。

 

用人單位依舊要遵守國家公示的休假制度和工作時間的固定:每天8小時、每週40個小時,加班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等。

 

加班應該支付加班工資。

 

若單位拒絕支付加班工資,員工可以選擇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單位協商雇傭雙方若能坐下來好好商量,好好解決自然是最理想的。

 

☆單位就是不肯支付怎麼辦?可以選擇在2年內向勞動監察舉報投訴。

 

☆ 當然,若擔心在勞動合同期間和單位鬧翻會被“穿小鞋”怎麼辦?

 

保留好欠薪的相關證據,可以選擇和單位結束這段勞動關係的這一天開始算起,1年內,你都可以申請仲裁。

 

“陽過”被強制要求休病假?

 

法律沒有規定企業可以強制員工休病假。

 

沈建峰表示,按照目前我國規定,新冠肺炎還是屬於乙類傳染病按照甲類管理。所以,目前因疫情引發的勞動關係協調問題還是適用此前的政策。

 

付建表示,法律並沒有規定企業可以強制員工休病假。由於病假期間支付的工資標準不同於平常,如果強行要求員工離崗休假,可能會侵犯勞動者的人身和財產權利。他認為,面對特殊時期,企業應當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況下靈活安排休假制度。

 

沈建峰同時認為,隨著疫情形勢的變化以及病毒毒性和危害性下降,期待官方經過科學研判,在適當時機將新冠病毒感染引發的頭疼腦熱按照正常疾病來管理,從而將其納入病假的管理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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