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刊發有關特專科技公司新上市規則諮詢文件 新規將適用於五大特專科技行業公司
港交所(00388)周三(10月19日)刊發諮詢文件,建議擴大香港現有上市制度,允許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上市,並就此徵詢公眾意見,諮詢期至2022年12月18日。
在建議制度下,特專科技公司將分為已商業化公司及未商業化公司兩大類,其中未商業化公司因為風險較高,規定也較為嚴格。已商業化公司的定義為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特專科技業務所產生的收益至少2.5億元。公司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已商業化公司為80億元,未商業化公司為150億元。
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昇表示,連接資本與機遇是港交所的核心戰略,為此致力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全球創新產業公司首選上市地點的地位。新建議將增加香港上市公司種類,讓更多不同類型的公司可進入這個具備深度和流動性的國際市場,同時也為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
歐冠昇稱,正如《上市規則》增設生物科技章節後造就了香港的醫療保健融資生態圈,預期這次增設特專科技的新規定後,將有助推動區內以至其他地方在這五個前沿行業(例如綠色科技)的人才和投資金額增長。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在制定有關建議時,考慮了特專科技公司的特點,特別是科技在有關公司業務上扮演了獨特的角色,以及相對於其他上市申請人,這些公司的發展仍處於初期階段。港交所相信建議中的規定可在各方面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既能維持市場質素,亦能建立具商業可行性的新上市章節,配合新一代領先企業的集資需要。
特首李家超同日發表任內首份《施政報告》亦提及將提升融資平台國際化,他指港交所將於明年修改主板上市規則,以便利尚未有盈利或業績支持的先進技術企業融資。同時構思活化GEM(前稱創業板),為中小型及初創企業提供更有效融資平台。
特專科技公司指主要從事應用於相關特專科技行業中可接納領域的科學及/或技術的產品及/或服務的研發,以及其商業化及/或銷售的公司。聯交所認為屬於建議制度涵蓋範圍的特專科技行業及相關可接納領域名單會於指引信中載列,並會不時更新。新規則將適用於五大特專科技行業的公司,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及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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