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服務,到底值多少錢?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叫『為什麼有的律師收費高,有的律師收費低?』,引起了許多律師的討論。



 

按照通常的理解,律師服務的收費標準是以承辦案件標的額的高低來衡量的。然而,在實際情況中,由於法律服務是一種非標準化的產品,很難衡量其到底價值幾何,因此律師費的收取往往也取決於很多因素。

 

那麼,律師的服務到底值多少錢?律師收費動輒成千上萬,是不是真的值這個錢?律師的價值究竟應該由誰來決定?

 

我認識的律師很多,也會時不時給律師介紹案子。

 

我們合作的律師團隊裏,很多律師都是有最低收費的,而且收費還不低,所以有時候對接案子,客戶、朋友會偷偷問我——為什麼XX律師收費這麼高?

 

通常別人這麼問我,我就會說——要不你別找XX律師了,你這個事情找他不划算。

 

我這麼說的原因,是我預期這個客戶願意付出的成本,可能很難滿足這位律師預期的收費,所以從概率上來說,成交的可能性也比較低。

 

這裏其實涉及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律師收費動輒成千上萬,是不是真的值這個錢?

 

如果按照成本計算,這肯定是不符合商業規律的——客戶不會天然因為你付出更多成本,就該給你更多錢。

 

坦白講,像法律服務這樣的專業服務,到底『應該』值多少錢,真的很難定義。

 

但圍繞這個話題,我有一些思考和想法,希望可以給你帶來啟發。

 

01服務的價值,由誰決定?

 

同樣的服務,放在不同的客戶身上,價值就是不同的。

 

我想大家都聽過這個故事——

 

20世紀初,美國福特公司一臺電機出了問題,整個車間都不能運轉。於是公司請著名物理學家、電機專家斯坦門茨幫助。

 

斯坦門茨要了一張席子鋪在電機旁,聚精會神地聽了3天,然後又要了梯子,爬上爬下忙了多時,最後在電機一個部位用粉筆劃了一道線,寫下『這裏的線圈多繞了16圈』。公司照辦,故障竟然排除了!生產立刻恢復。

 

福特公司經理問斯坦門茨要多少酬金,斯坦門茨說:“不多,只要一萬美元。”大家很吃驚,當時一萬美元也不是小數。說到底,斯坦門茨就是花了3天時間,畫了一條線而已。

 

斯坦門茨看大家迷惑,轉身開了個帳單:畫一條線,1美元;知道在哪兒畫線,9999美元。福特公司經理看了之後,不僅照價付酬,還重金聘用了斯坦門茨。

 

關於這個故事有很多種解讀,但我想說的是——

 

這條『線』之所以價值一萬美元,不光是因為斯坦門茨有這門手藝和深厚的積累,還因為這條線對福特的重要程度遠超一萬美元。

 

這才是福特能付錢的根本原因。

 

一個專業服務的價值,往往是由律師和客戶共同決定的。

 

你有個客戶,經營一家廠子,年營業額3個億,要做期權激勵。你做了個方案,員工被激勵了,提升了30%的業績,多了9000萬。你收100萬的服務費,客戶一定覺得非常值得。

 

相反,你有個客戶,經營一個餐館,年營業額200萬,你幫忙做了股權激勵,客戶業務翻了一番,年營業額多了200萬。你同樣想收100萬,客戶卻覺得你太貴了。

 

在這兩個案例中,你的付出其實沒有本質的變化,是客戶影響了你的價值。

 

所以我常常說,做律師就是做客戶。如果客戶無法認同、理解你的服務,那麼就不要糾結,他很可能就不是你的客戶。

 

02律師的價值,不僅是服務本身

 

更何況,有時候律師為客戶提供的價值,往往不只是服務本身。很多律師的報價,其實還隱含了他本人或者律所品牌本身的價值。

 

很多大客戶,基本上不會找太小的律所、律師,他們往往更願意和那些規模更大、聲譽更響、歷史更悠久的律所合作。這就是所謂的『品牌溢價』。

 

另一方面,服務者的品牌還具有一定意義上的『工具屬性』。很多時候客戶找大牌律師,本身就帶有某種宣傳目的。

 

比如我自己有個朋友,他自己融資之後找律師做激勵方案,就一定要我推薦那些業界有名的股權律師。這樣當方案完成需要落地時,他希望能夠通過律師的名聲,讓其他員工更容易接受——

 

『這個律師做過XX公司的激勵,很多都上市了。我們給大家做的激勵方案,就是參照XX來做的,能夠最大程度實現大家的利益。』

 

類似的感覺,其實在很多專業的服務機構裏都有所體現。

 

很多大公司做業務轉型或者內部改造,需要諮詢服務時,往往都非常看重那些專業機構的品牌。因為品牌足夠大的團隊,可以更容易讓大公司對外發佈信號,說明自己非常重視這件事,且投入了足量的資源。在某種程度上,這也是能力的體現。

 

所謂品牌值錢的地方,很多時候也是在這裏。

 

03、客戶的需求,是主客觀結合的

 

前幾天我和幾個朋友聊天,聊到『律師評價標準』的話題。

 

大家都認可律師需要一個評價標準,但我覺得,對於專業服務而言,很難有一個『純客觀』的評價標準。

 

原因很簡單,因為客戶的需求是主客觀結合的。

 

其實客觀的標準並不難定義——只要保證真實性、盡可能多地呈現資訊維度就好——比如這個律師執業多少年、做過哪些案子、有哪些客戶、團隊多大、創收多高、得過哪些獎項……

 

但是主觀評價就很難確定了。舉個可能不恰當的例子——

 

你準備去飯店吃飯,在點評上搜索,其實附近很多飯店都有不錯的評價,也都能滿足你的需求,但你最終選擇了某一家,就是因為一個特別主觀的原因——比如離家近/就想吃辣、別家之前都吃過了……

 

類似的,前段時間知乎上有個客戶找我介紹律師。我對接了兩位律師,他們都很專業,我也盡可能地把真實資訊和自己的建議都給到了客戶。

 

對接的時候我很好奇,這個客戶到底會怎麼選擇。最後發現,客戶選擇律師的理由,就是因為其中一個律師是本地人。你看,這就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原因。

 

用我的朋友鄒劭坤的說法,所有客戶在專業服務上的選擇,本質上都是『花錢買一個自己聽得懂的故事』。

 

看到這裏,我想你應該明確了——律師的價值,很多時候並不是自己決定的,而是由你服務的客戶所決定的。

 

04做律師就是做客戶

 

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叫《做律師就是做客戶》,之所以強調這個觀點,不僅僅是因為面向同類客戶更容易打造品牌,更是因為——

 

很多時候律師的價值,是由你服務的客戶的價值決定的。

 

你值多少錢,取決於客戶能夠付出多少錢,這部分錢能為他換回多大的價值,甚至,取決於客戶自己的主觀偏好。

 

所以作為律師,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明確好自己真正有機會、有能力服務的群體是誰,而不是站在業務的視角,迎合所有人。


免責聲明:本平臺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精確性和完整性,內容僅供學習交流和參考,對任何人使用本資訊所引發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們旨在傳播美好。

本平臺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若平臺發佈的內容涉及侵權或來源標記有誤,煩請告知,我們將根據要求更正或刪除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