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海南對高收入高淨值人群開展稅務稽查

近日,海南稅務局發文:將聯合開展2022年“雙高”(“高收入、高淨值”)人群“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

此外,各地稅務局近期通報不少通過個人帳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款偷逃稅款的行為……9月起,個人帳戶進賬高於這個數,要小心了!

 

01突發!“雙高”抽查,私戶收款被查

 

1. 雙高抽查

 



9月22日,海南省稅務局發佈《關於開展2022年“雙高”人群“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公示》:

將聯合海南省稅務局、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抽查工作,隨機抽取50戶稽查對象組織全面自查!

自查期限為2022年10月9日,自查結束後根據納稅人自查情況,以風險為導向分析篩選部分重點檢查對象進行檢查。

2. 通過個人帳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款偷逃稅款的行為,開始嚴查

除此以外,各地稅務局通報了不少針對個人帳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款偷逃稅款的案件~

其中一則典型案例:銷售收入合計1600多萬通過個人帳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款!


違法事實:某公司2021年期間為客戶提供服務取得的含稅銷售收入合計16404157.43元,換算成不含稅銷售收入16241740.03元,上述收入通過私人銀行帳戶、支付寶、微信登方式收款,貨物已發出,貨款已收訖。上述收入未在賬上如實反應,也未如實作納稅申報,造成少繳增值稅164297.51元,城市維護建設稅5750.42元,企業所得稅77625.49元;

處罰結果:處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合計12.383672萬元

 

02嚴查開始,個人帳戶高於這個數要小心了


海南省此次針對“高收入、高淨值”人群的抽查,並非海南單獨一地的政策!此前早有檔明確,將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尤其對於“雙高”人群——

一、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曾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明確:

1)將建立健全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依法加強對高收入高淨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監管

2)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對逃避稅問題多發的行業、地區和人群,根據稅收風險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

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窪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加強預防性制度建設,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

1)將重點關注高收入行業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各項工資、薪金所得,尤其是各類獎金、補貼、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勵所得

2)推進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常態化管理,不斷提高申報數據品質,加強申報補繳稅款管理;

3)對以各種發票沖抵個人收入,從而偷逃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4)對投資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從法人企業列支消費支出和借款的,應認真開展日常稅源管理和檢查,對其相關所得依法徵稅;涉及金額較大的,應核實其費用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

5)加強稅務機關與公安、工商、銀行、證券、房管、外匯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與機構的協作,共用涉稅資訊,完善配套措施;

6)……

在一系列針對“雙高”人群的監察之下,結合各地稅務局針對個人帳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款偷逃稅款的案件公佈,個人帳戶收款高於這個數,真的要小心了!

1、這九類大額交易會被重點監管

1)現金交易超5萬;

2)公轉公超200萬;

3)私戶轉賬金額過大(境內轉賬超50萬;境外轉賬超20萬);

4)規模小但流水巨大;

5)轉入轉出異常(分批轉入集中轉出的;或集中轉入分批轉出的);

6)資金流向與經營無關;

7)公戶私戶頻繁互轉;

8)頻繁開銷戶;

9)限制帳戶大量交易;

 

2、這15項可疑交易也會被重點監管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4)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

5)週期性發生大量資金收付與企業性質、業務特點明顯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7)長期閒置的帳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8)短期內頻繁地收取來自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個人匯款;

9)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

10)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11)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嚴重地區的客戶之間的商業往來活動明顯增多,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支付;

12)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13)有意化整為零,逃避大額支付交易監測;

14)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

15)金融機構經判斷認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

 

3、企業如存在這幾種情況,也可能被重點關注

1)規模很小的企業, 卻常有上千萬的流水;

2)經營範圍或經營業務,跟資金流向沒關聯度;

3)公戶短期頻繁且大額對個人帳戶進行轉賬,或公戶短期內經常收到與業務關係不大的個人匯款;

 

03微信/支付寶收款,更要謹慎


既然個人帳戶監管這麼嚴格,那通過微信/支付寶收款行嗎?

非銀行支付機構也需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即通過微信、支付寶、快錢等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大額交易也會被重點關注!

更重要的是,微信/支付寶收款,很容易招致風險,比如:

1、增值稅的風險

不能作為進項抵扣,導致增值稅增加;

無法抵扣的原因:開專票時票面資訊需要填列齊全,買賣雙方因通過微信轉賬,則無法填寫發票上的銀行帳號資訊,從而導致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增值稅發票無法抵扣進項稅,導致增值稅應納稅額增加!

2、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未能及時申報,有偷漏稅的風險;

具體原因:通過微信收取貨款,容易與個人消費記錄混淆,從而導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報增值稅,這便存在偷漏稅的風險~

3、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通過微信、支付寶給員工發放工資,存在漏報個稅或刻意偷逃個稅的風險;

4、公司管理的風險

經常性微信轉賬,容易導致款項帳面不透明、企業交易資金流不清晰、資金無法受到監管、企業內部財務混亂,不利於企業長期發展!

5、股東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公司如果長期使用股東的個人帳戶來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業出現資不抵債,股東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用個人資產償還公司債務。不過,雖然微信/支付寶收款存在風險,但企業只要最好管理和規範,正常申報收入,繳納稅款,是可以有效規避風險的!

微信/支付寶收款如何規避風險:

1)以公司的名義開通微信、支付寶帳號

以公司的名義開通的微信、支付寶帳號,屬於對公帳戶,與銀行帳號的性質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進行交易。

2)對於個體工商戶,單獨設置微信、支付寶帳號

個體工商戶,是允許以個人帳戶收款的,但為了與家庭消費相區分,建議單獨設置一個微信、支付寶帳號用於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個人帳戶收取款項及時打入對公帳號

有些時候個人帳戶收取款項較方便,但為了避免漏計收入,應該及時將收入轉入對公帳戶。

4)保存帳單及收付憑證

支付寶、微信的帳單、收付憑證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收付憑證具有相同的效力,企業應該定期列印保存。

5)及時索取憑據

個人用微信/支付寶付款應該及時索取憑證以抵扣進項稅或用於成本費用的入賬。

隨著金稅四期的建設和推進,稅務合規是未來必然趨勢!只有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才是未來唯一出路!面對越來越嚴的稽查環境,不止是財務人員,老闆和業務人員也應該加強學習,提高財稅方面的認知,優化稅收管理……這樣才不僅能在接下來的稅收重點工作稽查中順利通關,也更能在未來抓緊機遇、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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