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養老詐騙層出不窮,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關愛老人”旗號,對老年人噓寒問暖,招搖撞騙,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今天的文章就給大家列舉幾種常見的養老詐騙“套路”。
套路一:
以養老送終為名實施詐騙犯罪
廖某與被害人尹某(1939年出生)系隔壁鄰居而認識,2016年5月左右,廖某認尹某為乾媽騙取其信任,而後以承諾將來會照管尹某為其養老送終為由,編造有專案投資需要尹某幫忙等藉口,讓尹某多次向自己使用的銀行帳戶打入款項,至2018年10月31日止,共打款11萬餘元,已被廖某全部揮霍。法院認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以為被害人養老送終為由騙取被害人信任後,虛構其工程需投資多次騙取被害人錢財,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且廖某詐騙老年人財物,應酌情對其從重處罰。判處被告人廖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二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廖某的犯罪所得11萬元退賠給被害人尹某。
套路二:
冒充民政辦工作人員、政府工作人員、村委會工作人員、扶貧幹部等實施詐騙犯罪
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間,被告人楊某某冒充民政辦工作人員、政府工作人員、村委會工作人員、扶貧幹部等,以幫助村民申請補助、申請貧困戶、辦理高齡補貼等為由,騙取7名老年人財物共計33700元。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騙取他人財物337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對被告人楊某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套路三:
以銷售“保健品”為名實施詐騙犯罪
李某、肖某二人合夥經營某生活館,由李某租賃門面,肖某任店長。起初,二人以免費理療、贈送雞蛋、米麵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消費,後在銷售某保健品時,二人商議邀請“講師”到其經營的生活館,借保健品公司的名義開展健康講座和產品推銷會。二人在推銷時謊稱,以2980元的價格購買3盒保健品,即可獲贈某港股100股和保健品公司的原始股200股,並宣稱某股票可以隨時在其店內兌換現金,公司的原始股待上市後每年可以分紅。二人以此種方式騙取14名老年人47000餘元。
案發後,經公安機關偵查,該保健品的廠家招商價為每盒30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二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以銷售保健品附贈公司股票為名,騙取眾多老年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鑒於李某具有自首情節,肖某到案後如實供述,具有坦白情節,二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且退賠了所有被害人的損失,法院最終對二被告人適用緩刑,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
(以上案例均來源法院公佈案例)
溫律認為:
騙子針對老年人容易輕信對方、反應較為遲鈍、有封建迷信思想、同情心重等弱點來騙取錢財。面對花樣百出的詐騙套路,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保持清醒頭腦,不輕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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