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倫偷逃稅被罰1.06億 專家指出低級錯誤

2022315日,新華社發文鄧倫涉嫌偷逃稅款,依法對其開展了全面深入地稅務檢查,接下來我們以專業視角進行點評:

壹:重大偷逃稅款行為,

面臨曝光公開批評

按說偷逃稅款行為屬於稅務局曝光的工作,但是只要是涉案金額巨大,影響面深遠,行為惡劣的,為了加大嚴懲力度我們都放到國家稅務總局的直屬“領導”國務院進行點名批評,而新華社是國務院的喉舌,所以新華社發文點名批評,影響力之大,溢於言表。


(新華社發文)

貳:屢教不改,無力回天

根據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對鄧倫涉嫌偷逃稅問題進行了查處的報導,上海市稅務部門高度重視並持續加強文娛領域稅收監管,不斷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深入開展稅收綜合治理,提示輔導相關從業人員依法納稅,並督促整改。在去年以來開展的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中,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鄧倫存在涉嫌偷逃稅問題,且經稅務機關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徹底,遂依法依規對其進行立案並開展了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


(國家稅務總局發文)

三:懲罰有度、合規執法

2019年至2020年期間,鄧倫虛構業務將個人勞務報酬轉換為企業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同時存在其他少繳稅款的行為。我們知道個人勞務報酬,最高要面臨45%的稅率,如果把收入屬性變成了企業收入,那麼就可以找稅務園區享受核定徵稅的原則,把個稅降低到冰點3%以內的稅負。

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規定,依法認定其偷逃稅款4765.82萬元,其他少繳稅款1399.32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我們可以發現,稅務稽查最大的威力是罰款,罰款一收,資產一夜回到解放前。

一方面,對其主動糾錯的偷逃稅等違法行為依法從輕處理。鄧倫積極配合檢查並主動補繳稅款,同時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情節。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按照《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鄧倫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主動自查補繳稅款部分處0.5倍罰款。

另一方面,對其未能糾錯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鄧倫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且未主動自查補繳部分,性質惡劣。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按照《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其予以從重處罰,處4倍罰款。

本文參考內容: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有關負責人就鄧倫偷逃稅案件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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