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婚買房是中國一大傳統,不論是大城市還是小縣城,大多數夫妻結婚之前,或者之後都買購買房屋來單獨居住,這個時候很多人就比較關心,夫妻婚後買房是否應該屬於夫妻財產。婚姻與房子的緊密聯繫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如果不幸婚姻破裂,房子產權具有很大的爭議,那麼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 一、婚後獨自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 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注明單獨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不是注明“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住房產權就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和補償;
-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二、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 首先購房者應該明確一點:如果產權屬於單方,那不得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為出資。如果夫妻雙方共同出資那麼分割財產只能通過雙方協議和公證的形式進行。
- 1、由父母出資贈與房產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此外,如果房產登記方有證據證明該房產是登記方的父母婚前出資購買,贈與子女的,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這樣的房產產權是歸登記那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旦離異,是不參與婚後共有財產分割的。
- 2、夫妻協議好辦理公證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雙方在買房前可以商定購買的房屋歸哪一方,建議在買房前夫妻雙方簽訂好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某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辦理房產證時把公證書交給不動產登記中心就可以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某一方。
-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買房都是人生中的大事,年輕人在結婚前買房組成新家,不論是一方全款買房或是雙方各出資金亦或父母出資等現象,弄清楚個人財產歸屬情況以及相關法律程式,對日後一旦發生房產糾紛都能起到減少麻煩的作用,以上有關婚前購房如何計算個人財產的內容,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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