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博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將其B站視頻收益全部捐贈給兒童希望救助基金會,引發熱議。據媒體報導,一位名為“羅翔”的捐助人,從2019年11月18日開始,截至2021年10月15日,已陸續捐贈370744.79元,共計18筆捐贈。
羅翔是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2020年度最高人氣UP主,B站2020百大UP主。羅翔講課時喜歡以“張三”這個角色來舉例,其講解生動有趣易理解,在B站已有1933萬多粉絲。
說到捐贈,那就免不了要提到慈善法。2016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施行。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由國家制定的慈善法,將中國慈善事業納入法律軌道,使慈善事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慈善離我們並不遙遠。慈善是件好事,但它亦需要法律約束。今天小編就來講一講我們身邊的慈善法。
01、誰有資格公開募捐?
登記滿二年的慈善組織,通過遴選後有資格公開募捐。2021年10月20日,民政部公示了第三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資訊平臺遴選結果,包括位元組跳動公益、小米公益在內的10家公益平臺入選。加之曾在2016年和2018年先後進行的前兩批遴選結果名單,目前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資訊平臺增至30家。
常見的平臺如中國慈善資訊平臺、騰訊公益、螞蟻金服公益平臺、水滴公益、輕鬆籌等都位列其中,屬於有資格公開募捐的互聯網平臺。
慈善法第二十二條
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依法登記滿二年的慈善組織,可以向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公開募捐資格。
02、親友罹患疾病,個人可以公開求助嗎?
可以。現實中不少人因意外、大病等情況,在網上發起募捐活動,許多好心人為其紓困解難。實際上,個人求助不屬於慈善募捐。
公民在遇到困境時向社會求助被視為自然權利。個人求助是基於私人利益的利己行為,受益人是特定的個人,並不具有公益性,因此個人求助不等於公開募捐;捐款給求助者個人在法律上也不屬於慈善行為,而是屬於公民之間的贈與行為,所以不受慈善法調整。個人發佈求助消息的同時,也要對資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個人發佈虛假的求助信息或故意隱瞞財產、用途,屬於詐騙行為,可能會觸犯法律。
另外,個人求助只能由本人及近親屬發起。除了個人求助以外,個人還可以與公募慈善組織合作。
慈善法第二十六條
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
03、騙捐,有什麼後果?
一些人謊稱“得癌症”“為救人而受傷”,以騙取同情獲得捐款。然而,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網路募捐的發起人一旦使用發佈虛假資訊騙捐,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慈善法第二十七條
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路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應當對利用其平臺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的登記證書、公開募捐資格證書進行驗證。
04、攤派捐款,合理嗎?
不合理。“被捐款”的現象現在已經屢見不鮮,在一些單位和群體中,捐不捐、捐多少都成為“規定動作”,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
慈善法第三十二條
開展募捐活動,不得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不得妨礙公共秩序、企業生產及人民生活。一旦發現有上述行為的,由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應當給予處分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5、捐款之後反悔,可以不捐嗎?
若公開承諾捐贈,或者自願開展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等公益活動並簽訂書面協議的,不能不捐。但如果捐贈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不再履行捐贈義務。
慈善法第四十一條
捐贈人應當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捐贈人違反捐贈協議逾期未交付捐贈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
(一)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的;
(二)捐贈財產用於本法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慈善活動,並簽訂書面捐贈協議的。
捐贈人公開承諾捐贈或者簽訂書面捐贈協議後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經向公開承諾捐贈地或者書面捐贈協議簽訂地的民政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說明情況後,可以不再履行捐贈義務。
公益事業因其彰顯美德而高尚,成為道德模範不是公眾人物的本職工作。讓公益回歸公益,不摻雜對輿論的畏懼,公眾人物的公益行為才因為這種無私的美德而感動人心,產生更強大的號召力。相信善意的力量,才不會讓善意被做成生意。
免責聲明:本平臺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精確性和完整性,內容僅供學習交流和參考,對任何人使用本資訊所引發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們旨在傳播美好。
本平臺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若平臺發佈的內容涉及侵權或來源標記有誤,煩請告知,我們將根據要求更正或刪除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