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雙方無約定,違約方也要支付律師費的7種情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律師費一般都是由委託人自行支付的

近日,錢塘法院在當事人雙方

未對律師費的負擔進行約定的情況下

首次判令律師費由違約方承擔

原告杭州某科技公司與被告陳某的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於2016年簽訂《購銷合同》一份,約定陳某向該科技公司購買保溫棉,貨款金額為16萬餘元,並約定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確定。合同簽訂後,該科技公司依約提供了保溫棉,但陳某未足額支付貨款,尚餘60200元未付。陳某向該科技公司出具欠條一份,承諾於20171月付清。但經公司多次催討,截至起訴時,陳某一直未支付該筆貨款。該科技公司起訴要求陳某支付貨款、利息及支出的律師費30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

該案糾紛系被告未依約支付貨款造成,原告為此聘請律師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屬於違約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且該科技公司提交了委託代理合同、發票、支付憑證,證明了其實際支出了律師費3000元,律師費金額也屬合理範圍,故支持了陳某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


依法訂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合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理應全面賠償相應損失。訴訟作為矛盾糾紛化解方式,具有相當的專業性,當事人為此聘請律師參加訴訟具有合理基礎,其由此產生的合理損失可歸於違約方原因造成,違約方對此也應當有所預見。因此,雖然當事人雙方未對律師費負擔進行約定,但在一方存在違約情形下,判決由其對另一方因訴訟支出的合理律師費用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平原則,也有利於構建社會誠信體系以及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守約方高效、低成本解決商業糾紛。

一般而言,在哪些情況下

勝訴方可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呢

小編為你盤點了以下7種情況

一起來get


01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原告濫用權利損害被告合法權益,被告可請求原告承擔律師費

202163日,最高人民法院頒佈《關於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被告以原告濫用權利為由請求賠償合理開支問題的批復》(法釋〔202111號),該司法解釋同日施行。

02、合同約定由對方承擔律師費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可以約定,違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包括守約方通過司法程式救濟權利產生的律師費。若此合同及違約條款合法有效,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雙方合同約定的律師費,法院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相關法律和行業標準合理確定由違約方承擔的律師費數額。

03、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的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04、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的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05、專利權侵權糾紛案件的原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七十一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06、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非誠信訴訟行為案件的無過錯方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第22條規定,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的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

07、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原告請求被告承擔以下費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三)合理的律師費以及為訴訟支出的其他合理費用。


法官提醒

符合以上幾種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但當事人只有在合同約定和行業標準之內提出的訴訟請求,法院才有可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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