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預定豪華湖景大床房
享受8.5折優惠價的鑽石VIP
預定費用居然比別的旅客貴一倍?
遭遇“大數據殺熟”的消費者
把商家告上法庭!
近日,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胡女士訴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侵權糾紛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胡女士一直都通過攜程APP來預訂機票、酒店,因此,是平臺上享受8.5折優惠價的鑽石貴賓客戶。
2020年7月,胡女士像往常一樣,通過攜程APP訂購了舟山希爾頓酒店的一間豪華湖景大床房,支付價款2889元。然而,離開酒店時,胡女士偶然發現,酒店的實際掛牌價僅為1377.63元。胡女士不僅沒有享受到星級客戶應當享受的優惠,反而多支付了一倍的房價。
胡女士與攜程溝通,攜程以其系平臺方,並非涉案訂單的合同相對方等為由,僅退還了部分差價。
胡女士以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採集其個人非必要資訊,進行“大數據殺熟”等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退一賠三並要求攜程APP為其增加不同意“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時仍可繼續使用的選項, 以避免被告採集其個人資訊,掌握原告數據。
柯橋區法院審理後認為,
攜程APP作為仲介平臺對標的實際價值有如實報告義務,其未如實報告。攜程向原告承諾鑽石貴賓享有優惠價,卻無價格監管措施,向原告展現了一個溢價100%的失實價格,未踐行承諾。
而且,攜程在處理原告投訴時告知原告無法退全部差價的理由,經調查也與事實不符,存在欺騙。故認定被告存在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和欺騙行為,支持原告退一賠三。
新下載攜程APP後,用戶必須點擊同意攜程“服務協議”“隱私政策”方能使用,如不同意,將直接退出攜程APP,是以拒絕提供服務形成對用戶的強制。
而且,攜程APP的“服務協議”“隱私政策”均要求用戶特別授權攜程及其關聯公司、業務合作夥伴共用用戶的註冊資訊、交易、支付數據,並允許攜程及其關聯公司、業務合作夥伴對用戶資訊進行數據分析,且對分析結果進一步商業利用。
攜程APP的“隱私政策”還要求用戶授權攜程自動收集用戶的個人資訊,包括日誌資訊、設備資訊、軟體資訊、位置資訊,要求用戶許可其使用用戶資訊進行行銷活動、形成個性化推薦,同時要求用戶同意攜程將用戶的訂單數據進行分析,從而形成用戶畫像,以便攜程能夠瞭解用戶偏好。
上述資訊超越了形成訂單必需的要素資訊,屬於非必要資訊的採集和使用,其中用戶資訊分享給被告可隨意界定的關聯公司、業務合作夥伴進行進一步商業利用更是既無必要性,又無限加重用戶個人資訊使用風險。
原告因之不同意被告現有“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合乎情理,應予支持。
據此,法院當庭作出宣判,判決被告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賠償原告胡女士投訴後攜程未完全賠付的差價243.37元及訂房差價1511.37元的三倍支付賠償金共計4777.48元,且被告應在其運營的攜程旅行APP中為原告增加不同意其現有“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仍可繼續使用的選項,或者為原告修訂攜程旅行APP的“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去除對用戶非必要資訊採集和使用的相關內容,修訂版本需經法院審定同意。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很多商業APP在用戶下載使用之前,要求用戶概括性地同意其所謂的“服務協議”和相關的“隱私政策”,這其中有部分條款是不必要的、損害用戶利益的,但為了選擇使用,用戶只能選擇同意授權。這就違反了民法典對個人資訊處理的合法性、正當性和必要性原則。
APP“不全面授權就不給用”“大數據殺熟”等問題是當今社會值得關心、關注的問題。本案對APP“不全面授權就不給用”說不,杜絕概括性要求用戶授權的行為,更好地保護了公民的個人資訊。
免責聲明:本平臺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精確性和完整性,內容僅供學習交流和參考,對任何人使用本資訊所引發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們旨在傳播美好。
本平臺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若平臺發佈的內容涉及侵權或來源標記有誤,煩請告知,我們將根據要求更正或刪除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