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介 紹
前幾天收到了朋友發來的一張圖片,在人均985的知乎上,有一位攪屎棍老師,給出了一個“律師費=法律服務費+忽悠費+智商稅+其他稅費”的公式,並且對於法律服務費的定價是“一般幾塊到幾十塊不等,死刑案件複雜一點,幾百塊”。
對於這樣充滿了無知或是惡意的論斷,作為一名受過專業訓練的律師,我沒有必要進行針對性的回應,畢竟我也怕被對方拉到和他一個智商水準從而被他的豐富經驗所擊敗。
但是基於這樣的契機,我反而開始認真地思考,我們律師向客戶收取的律師費,到底是由哪些因素構成的。相信這樣的思考,不僅可以解答許多客戶關於律師費的諸多疑問,同樣也能讓我們律師自己在執業的過程中有所反思和收穫。
一、價值售賣
此前在互聯網上已經有許多關於律師價值的文章,比如解釋律師受客戶委託發送一份由一兩張紙構成的律師函為何能收取幾千元的費用,其中最核心的邏輯就是律師在向客戶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是在向客戶售賣律師的價值,儘管這樣的價值很難直觀地從律師所交付的工作成果中予以體現。那麼律師向客戶售賣的價值都包括那些內容呢?
(一)知識
作為對法律進行過系統性學習的專業人士,律師向客戶售賣的最基礎的價值就是律師的法律知識。客戶在遇到法律問題時往往面臨著困惑和迷茫,需要律師借助法律知識來告訴客戶他所面臨的問題是什麼法律性質、他享有什麼權利、應當履行何種義務、存在哪些法律風險、可能承擔什麼樣的責任等等。這就好比我們在身體出現不適時前往醫院就診,需要醫生告知我們有沒有得病,得了什麼病,這個病嚴不嚴重,以此來解開我們內心當中對於未知領域的困惑。
(二)方案
同樣以就醫作為例子,當我們知道我們身體不舒適的原因之後,那麼我們需要醫生告訴我們這個症狀需不需要進行救治,應當如何救治,並在需要救治的情況下施加相應的救治手段。
而律師在幫助客戶解答他所面臨的問題在法律上是什麼之後,還會告訴客戶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比如發起訴訟、磋商談判、投訴舉報等等。在方案得到客戶認同的情況下,律師還會接受客戶的委託,在實踐操作層面將這些方案落地,以實現解決客戶問題的目的。
(三)安全感
很多時候客戶在面臨法律問題時內心處於極度焦慮的狀態,主要是因為最終法律問題能否解決、客戶利益能否實現仍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在這個時候律師通過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能夠讓客戶產生得到專業人士幫助的安全感。說的土一點,就是客戶感受到了律師在為他保駕護航。而因為這種感受而形成的內心的平靜、安寧,同樣也是律師為客戶帶來的精神層面的價值。
可以說以上三種價值是法律服務能夠給客戶帶來的固定收益,因此也形成了律師費定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許多地區都推出了律師費的政府指導價,其目的就是為了固定律師費中價值售賣部分的價格。而對於潛在利益越大的案件,律師所售賣的價值越高,因此政府指導價的定價往往和案件的標的額掛鉤。
二、利益附加
對於以上律師向客戶售賣的價值,僅僅是給客戶提供了部分固定的收益,這些收益之中並不包含為客戶解決最終的問題而帶來的利益。也就是說,律師所售賣的價值,並不必然能夠幫助客戶解決問題。所以有部分客戶就會質疑律師的價值,他們覺得最終的結果都沒有一個保證,憑什麼讓我付那麼多錢。因此在部分的法律服務中,尤其是標的額巨大的案件,往往在律師費的構成中都會體現出利益附加部分,也就是這一部分的律師費是為了回饋律師幫助客戶取得了一定成果而給付的費用,如訴訟案件中的風險代理,或者是非訴專案中幫助客戶達成了最終的交易等。
同時,因為利益附加的實現,其實是律師價值售賣之後取得的成果,因此兩項因素對應的律師費用其實存在重疊的部分,因此在實際的報價當中,當律師費包含了利益附加部分時,相應的價值售賣的金額會做適當的削減,甚至在一些案件中,客戶會和律師協商一致將價值售賣部分的律師費完全納入利益附加,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全風險代理。
利益附加的本質是律師與客戶共用最終法律服務實現的成果。對於客戶而言,這一部分律師費越高,就代表他們所獲得的利益越大,因此客戶對利益附加部分的律師費的理解度和接受度是最高的。當然利益附加並不是律師費必然的構成部分,不僅僅是因為這一部分的費用需要律師與客戶協商一致,還因為律師的執業紀律規定了在許多類型的法律服務中不允許出現風險代理的收費模式。
三、市場調節
因為律師收費本質上還是一種市場行為,因此它必然受到經濟學規律的調整,也就是市場當中的供求關係會對律師費形成直接的影響。
如果一名律師憑藉著出色的業務能力收到了眾多客戶的青睞,那麼處於賣方市場的他必然有著更高的定價權,他完全可以在一眾客戶當中篩選出對於高額律師費接受度最高的這一批客戶。相反的,如果一名律師處於長期沒有案源的狀態,那麼任何一單業務的成交對於他而言都是可貴的利潤增長點,即使是較低的律師費,也能讓他產生聊勝於無的慰藉。
刑事律師的收費差異是市場調節因素影響律師費的典型體現。對於那些名滿天下的大狀而言,一個刑事案件的出場費動輒上百萬元,而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律師還在為了生計做著幾千塊錢一個階段的刑事代理。
同樣的,一個城市的法律服務市場當中的供需關係,也決定了整個城市的律師費報價水準。在經濟發達的地區,有著更多財大氣粗的甲方爸爸,相比律師費的價格而言,他們更加在意律師提供的服務品質,因此整個地區的律師收費都隨之水漲船高;而在邊陲小鎮,客戶對於律師費的敏感程度多於律師的服務品質,也就難免帶來整個地區在費用報價上的內卷。
最後我想說,律師的個體差異決定了每一個律師的報價方式及金額千差萬別,但是每一份報價都包含了律師對自身價值的確信,以及律師向客戶尋求價值認同的希冀。而對於客戶而言,律師費其實沒有貴不貴,只有值不值。
衡量律師是否值得在於客戶,而我們律師能做的就是不斷地精進自己的業務,提升客戶的服務體驗,剩下的就交給市場來檢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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