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什麼資訊都有,還有必要諮詢律師嗎?

導語:人們有法律問題大都會諮詢律師,接受法律諮詢也是律師最經常的工作,但律師也時常會被一些朋友的“雷人”問題“雷”倒……

1.找你們聊聊天,怎麼還要收律師費?


Q:律師好,我有一個事情,比較簡單,準備買套二手房,有點不放心,想找你們聊聊。

A我們可以提供這樣的服務,但要收取一定的諮詢費。

Q:啊,就是和你們簡單聊聊,也不找你們寫合同打官司,難道還要收律師費?

律師解讀:我國律師法第二條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不同於法官、檢察官等其他法律專業人員,通過依法提供專業服務、獲取相應報酬是律師唯一的收入來源,而諮詢是律師提供服務的主要形式,所以諮詢律師要付費,這和“到飯店吃飯要付錢”是一個道理。

律師制度是舶來品,在西方國家,特別是歐美,不要說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商務人士,就是普通民眾、尋常家庭大都會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支付律師費和支付水電費一樣都是常規的必要支出。

近年來,隨著我國依法治國進程的推進,無論是機關企事業單位、還是普通民眾,都越來越認識到律師的重要作用和獨特價值。

“有事找律師”、“諮詢律師要付費”正在成為更多普通民眾的習慣。

2.諮詢律師為什麼要儘量面談呢?

Q:律師好,我有個問題比較簡單,公司有一個員工經常遲到早退,我們也有員工手冊,老闆想開除他,所以想電話裏諮詢一下。

A:喔,我們還是建議您帶好全部相關資料,來我們事務所當面諮詢,我們也可去貴公司接受諮詢。

Q:這個問題很簡單的,你們律師也忙,難道不能在電話裏聊聊嗎,為什麼一定要面談呢?

律師解讀:網絡、電話諮詢,律師僅能根據當事人的口頭陳述來獲取資訊,往往不能很好地掌握全貌,所以也較難給出準確的解決方案,因此律師一般會建議當事人帶好全部相關材料進行面談諮詢,這樣既能提高溝通效率,也有助於律師指導當事人做好各種應對準備。

以上述場景為例,看似一個常見的簡單問題,其實有很多重要的、具體的、專業的問題需要交流。

企業要合法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首先該員工的違紀事實要有充分證據證明,實務中有些企業雖有考勤,但是未必能得到法院(仲裁庭)的認可,這就需要律師看到考勤證據的原件進行審查後才能作出判斷;如果上述證據不足,專業律師會指導企業在事前進行調查取證或補充證據,如果貿然作出決定,後續想再補充證據就 “悔之晚矣”了。

其次,必須要有合法有效的相關規章制度,實務中有些企業儘管有員工手冊,但員工手冊是否通過民主程式制定、是否向員工進行公示、內容本身是否合法合理,同樣要由律師查看相關證據的原件,結合違紀的事實作綜合判斷。

還有,解除員工還要遵循徵求工會意見、依法送達等程式。還有,即使上述證據不足,但公司因為管理的需要,就是要強行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可能要承擔哪此後果?公司有無其他風險和代價更小的替代方案?公司在後續管理中有哪些漏洞需要補上……

非常明顯,這些問題遠不是電話裏或微信上能說得清的。

為了保證最好的諮詢效果,建議您最好和律師預約後當面諮詢交流。


3.網上什麼資訊都有,還有必要諮詢律師嗎?

Q:老朋友啊,你們現在律師是不是都很空啊?

A:為什麼這麼說?我們很忙啊!

Q:我公司以前請了一個法律顧問,平時也就諮詢諮詢。現在網絡太發達了,法律問題電腦上、手機一查全有了,我感覺公司根本沒有必要再聘請律師了。

律師解讀:確實現在是網絡社會,各種各樣的資訊,包括法律問題似乎都能在網上找到答案。實務中,也經常見到有當事人拿著網上列印的資料或法律書籍就某一個具體問題和律師、法官辯論。

近來年,還有各種各樣網絡律師平臺,即通過網絡平臺、程式軟體等提供所謂的線上法律服務。確實,網絡極大方便公眾獲取法律資訊,網絡律師對傳統律師行業或多或少有些衝擊,但網絡永遠無法代替現實中專業律師的專業服務,被衝擊的也只是相對簡單的法律服務。

有人將律師比作醫生,在我們看來,律師不僅是醫生,更是中醫。中醫治病需要“望聞問切”,老中醫有時候看幾眼、問幾個問題就能診斷出疾病,而訴訟律師所看的“病”遠比生理上的普通疾病複雜,怎麼可能不需要“望聞問切”呢?

另外,世界上本就沒有完全相同的樹葉,沒有一個案件、一起服務需求完全相同,律師行業會要求所有律師遵循相同的執業準則、一個律師事務所可能也會要求全所律師執行相同的工作規範,但是律師永遠是中醫,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上、每一起具體服務上,永遠無法實現完全的標準化。

科技推動進步,網絡會影響、改變著律師行業,但只要擁抱變化、不斷創新,律師行業不但不會被網絡(智能)代替,而且還會迎來一個又一個發展的春天。

4.見律師為什麼要預約呢?

Q:律師,你好,你在事務所嗎?我想現在過來,有一個問題要諮詢你們。

A:不好意思,我今天的日程都排滿了,麻煩您和我助理再預約一下其他時間。

Q:那就明天上午吧。

A:明天上午我要上庭呢,要麼您過來,我讓助理幫您安排其他律師為您解答。

Q:我的事情只有你熟悉啊,見你們律師一面真難啊!

A:見面真不難,但是一定要提前預約喔。

律師解讀:有人說,律師是一個“看起來很美、說起來很煩、聽起來很闊、做起來很難”的職業,此說法未必完全準確,但確有幾分道理,至少道出了律師的艱辛和不易。

律師並非專職客服,除了接受客戶諮詢外,日常還需要處理許多工作事務,諸如談判、開庭、草擬法律文書、培訓、授課等等,工作安排比較緊張時可能無法即時接受客戶的諮詢,所以一般都需要預約具體時間,當然這也是為了能夠集中精力,為客戶提供更加充分和專業的服務。

“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律師的工作經驗是衡量律師能力水準最重要的標準,所以往往越是資深的律師越是繁忙,我們在準備時一定要預留好充足的時間。

另外,“團隊化”工作正在成為律師工作的主流模式,對於複雜法律問題的諮詢,往往需要一個事務所多名不同專業背景和特點的律師,一起集體“全診”諮詢,這樣就更加需要預約了。

5.就諮詢個小問題,怎麼要這麼多諮詢費?

Q:律師,我要去外地買一個公司,想向你們諮詢一個小問題,請問如何收費?

A:根據我們事務所的收費標準,諮詢律師每小時是2000元,合夥人是……

Q:啊?我就諮詢一個小問題,居然要收幾千元諮詢費?

律師解讀:李嘉誠先生曾說過:“沒有律師的意見,我都不敢在合同上簽字,離開律師,我什麼都做不了。”可見,他對律師工作的信賴。

您尋求律師幫助,也說明您希望得到律師更加專業的解決方案。有時候,可能就是律師一句簡單的提醒,會幫您規避重大的法律風險。

眾所周知,要成為一名執業律師,至少要經四年大學苦讀,然後還要通過“天下第一考”——法律資格考試,再經過實習等過程後才能取得律師執業資格。

有人說,好律師是“熬”出來的,主要就是說從一名執業律師到一名優秀律師還需要大量的付出和長期的積累,也正因為此,中外都以執業年限作為對一名律師重要的評價標準。

另外,您諮詢的是收購公司事宜,如您認為這只是一個簡單的小問題,可能就已經是“問題”了。

收購有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之區分,這兩者操作路徑也完全不同。以股權收購為例,一般需要經過盡調、洽談、簽約、交接等過程,這其中有大量的法律風險需要注意,更有大量的律師工作內容,稍有不慎,可能不僅是收購失敗的問題,更有可能讓收購人陷入收購泥潭。


6.我們公司有法律顧問,但還是想問問你們……

Q:我們公司該開股東會了,去年的股東會決議被一個小股東訴訟撤銷了,怎麼順利開會,形成有效決議成了老闆的心病。公司有法律顧問,是老闆的同學,但是感覺他不專業,所以想問問你們。

A:建議您最好還是諮詢你們的法律顧問。損公肥私的事情不能做,損私肥公的事情最好也要少做啊!

Q:哈哈!

律師解讀:擔任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是很多律師事務所都能提供的常規服務內容。

以企業為例,律師不是企業普通的客戶,也不是管理者普通的工作夥伴,選擇好律師才能使企業在合法的道路上行穩行遠;然而律師提供的並不是有形的產品,而是難以量化的服務,所以選擇律師就顯得特別重要。

“志同”才能“道合”,只有互相理解、彼此認同的企業和律師才能走到一起、走得更遠。律師大多能起草合同,相比較而言,專業的法律顧問律師起草的合同不但合法,也易為對方接受,同時也符合企業運營流程和管理實際,所以只有真正走進企業、融入企業,才能成為既能防範法律風險,又能創造商業價值的法律顧問。

我們認為,選擇專業、合適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企業的長遠發展至關重要,同時也建議企業有法律問題優先諮詢自己的法律顧問,當然有專項的法律服務選擇其他律所也是可以的。

7.我有案件,你們為什麼不能直接報個價呢?

Q:律師你好,有個客戶拖欠我們500多萬貨款,想委託你們催討。大概需要多少律師費?

A:這個需要瞭解具體情況,並作詳細交流後再能作明確報價。

Q:律師費是多少就多少,為什麼你們不能直接報個價呢?

律師解讀:我們能夠理解當事人遇到棘手問題時的急切心情,但是一般情況下,通過電話或微信簡單介紹一下情況,律師無法完全瞭解案件情況,也就無法評估代理案件的難度和律師可能需要付出的工作量,此時直接報價難免輕率。

以上述場景為例,律師一般要對證據進行初步審查,分析對方拒絕付款的原因,以評估能否打勝官司;如果證據不充分,則需要評估當事人是否還有補救的可能。

即使可能打勝,案件的訴訟管轄地對律師的報價往往也會產生重要影響。

還有,打贏官司不是目的,關鍵是要將拖欠款項全部執行到位,這裏面涉及的問題就更多更複雜了。

所以,我們一般會根據事務所的收費標準,通過現場當面交流,綜合考慮案件的具體情況,基於律師的工作量大小、難易程度等因素,報出合理價格。

8.案件處理比預想的順利,支付的律師費還能退些回來嗎?

Q:謝謝你們的工作,我和對方的糾紛調解結案了,款項也全部付給我了。

A:很高興您能順利地解決糾紛,這是我們作為代理人最想看到的結果。

Q:可是案件沒有我當初想像得那麼難,你們的工作量也不是很大,之前支付的律師費能退些回來嗎?

律師解讀:有句話說得好:“你必須非常努力,才能讓別人看起來毫不費力”。從接受當事人的委託開始,我們律師要全力以赴去做好各項代理工作。首先要策劃設計代理方案,然後從草擬訴狀到指導委託人補充收集證據材料,從準備代理詞到庭上發表庭審意見,在委託人、對方當事人及法官間不停聯繫溝通,甚至還根據案件需要進行調查取證、專家諮詢等等。

為了保證辦案品質,很多事務所都會要求經過內部討論論證等很多辦案程式,委託人接觸的可能只是一兩位辦案律師,但背後參與服務的可能是一個團隊,甚至是一個事務所。

委託人有時覺得律師的作用很小,只是沒能親眼看到律師的付出。

當然,委託人和律師事務所簽訂的法律服務協議是雙方溝通協商的結果,委託人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收費方式,但法律服務協議一旦生效,雙方就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履行協議。


9.付了律師費,你們一定要保證打贏官司啊?

Q:我有一個投資糾紛,標的比較大,對我很重要,想委託你們事務所處理。

A:好的,感謝您的信任,我們一定努力做好服務。

Q:我也是多方選擇比較,才決定聘請你們的,律師費也沒有問題,只是你們一定要保證幫我打贏這場官司啊!

律師解讀:委託人焦灼的心態律師可以理解,但根據律師的執業規範,律師不能就辦案結果向當事人作出勝訴的承諾或保證。

首先,律師前期對案件事實的瞭解主要基於委託人的陳述,實務中不乏有委託人有意或無意向自己律師隱瞞或虛構事實(這樣也只會誤導自己的律師),真實的全貌會隨著案件的進程,特別是經過舉證、質證、調查、庭審等程式而漸漸展開。

其次,訴訟本身是一場博弈,很多因素都可能會影響到案件的最終結果。

還有,儘管我國法院正在著力解決“同案不同判”的問題,但是同樣的案件在不同法院、不同法官處理也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再說世界上本就沒有“完全相同的樹葉”。

正因為訴訟中的種種不確定性,律師無法為委託人作出勝訴承諾,但律師應該以最大努力去控制不確定性,最大程度地依法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10.案件比較簡單,一審不請律師了,如果輸了再委託律師上訴吧?

Q:經過您剛才的分析,我覺得我這個案子很簡單。

A:其實這當中還是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

Q:我先支付一下諮詢費,但案件一審我就不委託律師了,自己畢竟也讀了四年大學,網上再查查資料,萬一輸了再委託你們上訴吧。

律師解讀:眾所周知,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即可以通過二審程式來糾正一審判決,所以很多當事人認為反正一審可以上訴,案件自認為又比較簡單,自己去訴訟應當沒什麼問題,還能省掉一筆律師費,一審輸了再聘請律師上訴也不晚。

其實,有這樣想法的當事人並不瞭解我國二審制度在實務中具體的運行狀況;據瞭解,全國法院二審案件發改率可能連5%都沒有,二審“能維持就儘量維持”的裁判思維也較為常見,所以一審不聘請律師,二審再聘請律師“力挽狂瀾”是非常非常困難的。

一審才是案件輸贏的關鍵和基礎,一審的思路、證據準備、舉證質證、庭審等過程,不僅直接影響著一審結果,也會對二審判決產生重要影響。

沒有律師參與輔助的庭審,委託人可能不知道如何回應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不知道如何回答法官及對方的發問,不知道如何表達才更精准……

一審判決結果如果有違所願,而此時再聘請律師上訴不但花費更大的成本和氣力,甚至很難改變一審結果,造成永久無法挽回的損失。術業有專攻,專業的事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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