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鄭是個視頻愛好者
平時沒事就喜歡
把身邊事情拍下來
上傳到網上和大家分享
有一天,他正好看到
員警正在執法
於是……
01、過分靠近現場、貼近執法人員等
不僅容易影響員警辦案
造成現場破壞
過分貼近執法人員面部的拍攝行為
還可能被視為妨礙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醒
切勿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
警戒帶、警戒區
《公安機關警戒帶使用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對破壞、沖闖警戒帶或擅自進入警戒區的,經警告無效,可以強制帶離現場,並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2、涉及洩露案件情況、國家秘密等
隨意拍攝執法抓捕活動
可能會暴露警方行動
甚至暴露民警身份
陷他們於危險之中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
正在偵查、預審的刑事案件的
具體案情和偵查、預審工作情況
都屬於國家秘密
一旦洩露造成嚴重後果
都將受到法律懲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 【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洩露國家秘密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03、隨意剪輯視頻、惡意傳播
有些人為了博眼球
不顧事實真相
將視頻隨意剪輯
使謠言到處傳播
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生活中大家要有邊界感
什麼能拍什麼不能拍
要心中有數
做一個遵紀守法
共同維護社會安定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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