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吳孟達的歸去過於匆匆,讓人措不及防。他的遺產如何分配,也讓很多網友十分關注。
吳孟達雖是香港人,不過卻在內地、香港地區、國外演出和投資,遺產構成和繼承比較特殊。
據媒體報導,在去年年底發現肝癌之前,他曾經經歷過生死之間,早在幾年前的心臟病手術前後,已經立好了遺書,安排好了財產分配等事宜。
遺產構成複雜
吳孟達演藝之路並不平坦,雖是黃金配角,但也只是綠葉,片酬並不居於頂部,而且早年曾經欠下了上千萬的債務。
不過,演出之外,吳孟達投資房產和餐飲,像北京知名餐館衡山匯擁有股份,還和好友在新加坡、香港等地有幾千萬投資。
據報導,吳孟達先後有過3段婚姻,生育了5個子女。他僅僅是負擔這些孩子的生活費和學費,每個月就需要超過60萬元港幣。
3段婚姻,
5個子女何去何從?
年輕時的吳孟達也算是一個帥小夥,和麥莉莉結婚,有一對雙胞胎女兒。
後來吳孟達拍戲的時候認識了演員盧少慈,出軌了,盧少慈生了個女兒。不久,二人分道揚鑣了。他的前妻和三個女兒都需要他支付生活費。
吳孟達拍攝《花田喜事》時,和演員侯珊燕走到了一起,先是生了個女兒,2003年老來得子。
婚姻家庭複雜的吳孟達,報導中是個在金錢上對各方都“負責”的人,相信遺囑中對財產繼承也作了細緻的約定。
遺產繼承不一般
吳孟達作為香港人,多年來在內地演出、投資、置業,相信遺產構成比較複雜。同時,其遺產繼承人構成複雜,也和其他一般家庭不同。
目前還沒看到對吳孟達遺囑詳情的報導,但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可以梳理出遺產分割的大致情況。
1、吳孟達如果在內地有遺產,該怎麼分?
如果是香港居民在內地留有遺產:
(1)房產:根據內地的法律來決定誰有繼承權。
(2)現金:在內地銀行的現金,依照被繼承人的居所地法律如香港的法律來決定誰有繼承權。
2、在香港,繼承財產對配偶“更有利”
內地:
在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平均分配被繼承人的遺產。
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都不在世,則由在世的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香港:
香港繼承法總體來說對配偶“更有利”。
3、遺囑中分錢能任性嗎?
當然,若不想遺產依法例安排分配,或欲指定某人或慈善機構承繼財產,可訂立一份切合自己意願的遺囑。
吳孟達就是這樣。
儘管遺囑繼承效力優先,法定繼承適用在後,遺囑繼承限制了法定繼承的適用範圍,但同時法定繼承對遺囑繼承也有一定限制,立遺囑的人並不是想怎麼分財產就怎麼分。
(1)遺囑繼承人的範圍要在法定繼承人範圍之內。
(2)在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
(3)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遺囑要首先為其留下必要的遺產,剩餘部分才按遺囑進行分配。
吳孟達採用的遺囑形式
內地今年開始實施的《民法典》規定,在原來的《繼承法》規定的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的基礎上,增加了列印遺囑和錄影遺囑。
而目前香港繼承法還未有此類更新。
如果媒體報導的吳孟達早在心髒病手術前後立下遺囑的情況屬實,應該是在香港地區,採用的是“傳統遺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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