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暫緩螞蟻集團科創板上市
11月3日晚間,上交所發佈公告,宣佈暫緩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上市的決定!
公告顯示,螞蟻集團原申請於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科創板上市。
近日,發生你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總經理被有關部門聯合進行監管約談,你公司也報告所處的金融科技監管環境發生變化等重大事項。
該重大事項可能導致你公司不符合發行上市條件或者資訊披露要求。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六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條等規定,並徵詢保薦機構的意見,本所決定你公司暫緩上市。
你公司及保薦人應當依照規定作出公告,說明重大事項相關情況及你公司將暫緩上市。本所將與你公司及保薦人保持溝通。
隨後,螞蟻集團也在上交所發佈公告,宣佈暫緩上市。
港股同時暫緩上市
退回申請股款
不止A股,準備在港股上市也一起暫緩了。
螞蟻集團11月3日在港交所發佈公告稱,由於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執行董事長、總經理被監管約談以及金融科技監管環境發生變化等重大事項,可能會使得本公司不符合相關發行上市條件,或者資訊披露要求,因此決定暫緩公司的A股於科創版上市。因此,同時進行的H股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版上市亦將暫緩。
螞蟻集團表示,將儘快公佈有關暫緩H股上市及退回申請股款的進一步詳情。
從上可以看出:
螞蟻被暫停上市的理由之一是“你公司也報告所處的金融科技監管環境發生變化”,具體來說,就是在11 月2 日,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走過程式後就會開啟層層的監管。這就意味著螞蟻金服的估值會受到劇烈的影響,從而暫停了此次上市。其中的法律依據是很充分的。
理由之二是:可能不符合資訊披露要求。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作為任何上市公司都應遵守該規定,否則可能將面臨虛假陳述而引起股民索賠。
暫緩上市
投資者可否索賠?
根據《證券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證券發行註冊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法定程式,尚未發行證券的,應當予以撤銷,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尚未上市的,撤銷發行註冊決定,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證券持有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保薦人,應當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因此,如果螞蟻集團最終未能上市,需要向股民退還中簽款並按照同期銀行同款利息賠償股民利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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