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逗鵝冤”?印章被偽造真的就不需要承擔責任嗎?


騰訊與“老乾媽”之間的糾紛,在全網的“鵝”笑中,以“3人偽造老乾媽印章與騰訊簽訂合同”的警方通報,暫時畫上一個句號。

據央視新聞報導,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也表示已關注警方通報,合議庭正處理相關問題。

那麼,騰訊就這麼白白被騙了?假公章一定意味著合同無效嗎?千萬天價廣告費該找誰背鍋呢?

幾經反轉,騰訊追債老乾媽追出“新劇情”:不法人員偽造老乾媽印章與騰訊簽約。

71日晚間,騰訊公司在官方微博回應“被騙”一事,稱一言難盡,並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1000瓶老乾媽為禮品徵求類似線索。


▲微博截圖

71日下午,受理騰訊與老乾媽合同服務糾紛一案的深圳南山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有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稱,“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記者查詢到,按照此前安排,如果不撤訴,此案正常將於717日開庭。

6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廣東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則民事裁定書,騰訊請求查封凍結貴州老乾媽公司名下價值1624.06萬元的財產,法院裁定同意。根據騰訊此前的回應,老乾媽在騰訊投放了千萬元的廣告,但長期拖欠未支付,多次催辦無果,只能被迫依法起訴,申請資產保全,凍結對方企業帳戶。

71日午間,貴陽市公安局雙龍分局通報稱,該案件系3人偽造老乾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其目的是為了獲取騰訊公司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路遊戲禮包碼,之後通過互聯網倒賣非法獲取經濟利益。

梳理整個事件,大致形成這樣一個時間表:深圳南山法院形成案件文書是在今年424日,老乾媽於610日接到了法律文書,向公安機關報案,貴陽公安機關620日決定對此案予以立案偵查。而此事件是630日被媒體披露才被外界知曉。而根據啟信寶的最新消息,正常情況下,騰訊和老乾媽的這場官司或將於今年717日在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庭。

騰訊損失的1000多萬怎麼辦?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老乾媽是無辜的,騰訊的1000多萬損失怎麼辦?


按照騰訊昨日對媒體的解釋,20193月,騰訊與老乾媽公司簽訂了一份《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騰訊則投放資源用於老乾媽油辣椒系列推廣,騰訊已依約履行相關義務、但老乾媽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騰訊多次催辦無果,因此不得不依法進行起訴。目前案件在法院具體審理過程中。

6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與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服務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顯示,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請求查封、凍結被告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16240600元的財產。

目前,訴訟已經走到申請財產保全階段,卻發現被告找錯了,接下來,騰訊應該怎麼辦呢?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淩霄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首先,騰訊公司應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合作資料及相關人員通聯資料,配合公檢法機關查清案件情況。其次,在確認系犯罪嫌疑人仿冒老乾媽公司名義開展合作後,建議騰訊公司主動向法院申請撤銷相關查封措施,否則老乾媽公司可要求騰訊公司承擔因錯誤查封給自己造成的損失。第三,從定分止爭的角度出發,建議騰訊與老乾媽公司私下就此事進行溝通,以防此事雙方產生不必要的其他誤會和糾紛。”

那麼,偽造印章簽訂的合同,騰訊的損失應該由誰賠付?

“若經認定確系偽造印章,犯罪嫌疑人涉嫌偽造印章罪、合同詐騙罪等罪名。因欺詐訂立的合同,騰訊公司可以在法定期限內要求撤銷該合同,相關損失可以要求合同相對方的實際簽約人,即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承擔。” 張淩霄律師說。

張淩霄律師還提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頒佈施行的《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只有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這兩種情況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主要是涉嫌進行了詐騙行為,被騙的錢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因此並不能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是可以在刑事案件定性後,另案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進行賠償。

那麼,在這起詐騙中,騰訊自身是否有甄別失察的責任?

張淩霄律師表示,因為尚不了解案件細緻情況,暫不清楚騰訊公司是否在簽約前對對方的履約資質、證照等進行過核查,尚無法判定其內部是否有失察情況。但作為騰訊如此大的公司,此次定會對其內部的合同簽約流程進行重新的審視和核查。無論騰訊公司是否有失察行為,都不能成為犯罪嫌疑人實施詐騙後逃避法律責任的擋箭牌。

目前,騰訊已經申請凍結了老乾媽的資產,如今是否需要向老乾媽作出賠償,老乾媽是否有追究騰訊虛假訴訟的權利?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本案中因騰訊公司保全給老乾媽財產對其造成損失的,老乾媽如果對其損失提出訴求的,基於法律程式審理後騰訊公司應當予以賠償。虛假訴訟系當事人出於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採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本案中如果騰訊系基於錯誤認識,存在被詐騙的情況而提起訴訟的,暫不認為構成虛假訴訟的情況。” 張淩霄律師解釋道。

遊戲禮包價格在幾元到一百元左右,倒賣賺錢成謎

對於警方通報中提及的“為了獲取騰訊公司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路遊戲禮包碼,通過互聯網倒賣非法獲取經濟利益”一說。一位熟悉遊戲行業的人士表示,《QQ飛車》手遊的每個用戶平均收益相對《王者榮耀》《和平精英》而言並不高,也就是說用戶付費意願並沒有那麼強;而相比於端遊、頁遊,手遊帳號間倒賣道具的難度相對較大;同時騰訊對數字資產有嚴格的監控,對廣告合作道具更有反黑產系統。因此,上述三名嫌疑人的犯罪成本較高,而收益可能較低。


新京報記者以“QQ飛車熱辣風暴套裝”在淘寶網進行搜索,並未發現售賣商家。記者再以“QQ飛車套裝”進行搜索,該道具價格在幾元到一百元左右,銷量最高的前五位分別為:價格5元,成交201份;價格68元,成交173份;價格15元,成交167份;價格8元,成交62份;價格9.99元,成交41份。

長期關注遊戲領域的一位投資人表示,該案件比較匪夷所思。

(以上轉自新京報)

印章被偽造真的就一定不承擔責任嗎?未必!

一直以來,有種誤解,如果使用的是“蘿蔔章”,則意味著非企業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解。在特定情形下,即便被偽造印章的企業仍有可能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A公司與B建築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合同》,B公司分公司負責人李某在合同上蓋了B公司的公章。合同簽訂後,A支付預付款給了B公司昆山分公司,但B公司一直沒有施工。A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B退還預付款。B公司認為《工程承包合同》上的公司印章是偽造的,都是李某所為且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審查。

案件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決:雖然《工程承包合同》上的B公司印章是虛假的,但李某作為B分公司負責人,以B的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後果當然應該由B承擔,除非B有證據證明A明知或者應當知道李某超越許可權。另外,涉案工程款是支付至B公司昆山分公司,故應由B承擔返還工程款的民事責任。


類似的案件,還有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一致判決的河北衡水銀行站前支行與長春農商行擔保合同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41條: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要取得合法授權。代理人取得合法授權後,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的合同,應當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被代理人以代理人事後已無代理權、加蓋的是假章、所蓋之章與備案公章不一致等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聯繫到本案,雖然目前根據警方通報,跟騰訊簽訂廣告合同的老乾媽印章是偽造的,但是具體的案情還不清楚,3人究竟是如何掌握並偽造老乾媽印章的,騰訊業務部門又是基於何種證據相信3人能夠代表老乾媽的,這些都會影響到民事案件的結果。如果3人或騰訊手裏有老乾媽在經營管理中存在過失的情況下,現在就斷言老乾媽一定不承擔責任,還有點為時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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