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總姓花,但並不花心,只是有點糊塗。當他明白強扭的瓜確實不甜的時候,才後悔不迭;而當他發現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的時候,法院判決書已經送到了手裏。
此刻,花總穿著印有社會花紋的黑襯衫,搖晃著杯中的啤酒,冰塊嘩嘩作響。五顏六色的燈光經過玻璃的折射和桌面的反射後,照耀在他不以為意的面頰。
“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他悠悠地說。
“還有一句,不聽律師言,內褲不花錢,”我呷了一口酒,“因為沒得穿。”
之所以跟花總出現在小酒吧的角落,一半是因為我正好在附近,一半是因為我想看看他請的大律師長什麼樣子。結果令人失望,那個拍胸脯、有關系、包贏的律師,不敢來。
兩年前,花總找到我的時候,我還在一棟陳舊的律師樓工作。他一把推開玻璃門,大踏步走進會客廳,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來個律師!”。仿佛律師就是那外酥內嫩的烤鴨,擺放在精緻的盤子裏,服務生將它呈上來,供食客享用一般。
那天,他跟我分享了他狂放的想法,而我的法律意見在他眼裏,只是懦弱的表現。他的原話是,“你這麼膽小做什麼律師”。
他聽從父母安排,迎娶了一位美貌的太太。兩人性情不合,同居十幾年,雖然有了個兒子,但並沒培養出感情。最近幾年,花總跟太太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尖銳,幾次大打出手,鬧得居委會阿姨都上門做工作,連社區民警的狗都認得他們了。
這樣的狗屁婚姻,早該結束。
然而,花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自己的事業上。他跟幾個兄弟投資開了家公司,自己持有50%股份。一旦離婚,股份就要作為共同財產,給太太一半。他一直在尋思要不要去委託律師幫他轉移財產,結果還沒行動,就收到法院傳票了。
“這娘們……惡人先告狀!”
“那叫捷足先登。”我糾正他。“所以你現在準備怎麼辦?”
“股份是我的,死也不讓。你幫我轉移財產,價格你開出來,我不是缺錢的人。”
不缺錢的客戶,是個律師都喜歡。但花總這樣的,我不喜歡,甚至在那時候還有點厭惡。淩亂的劉海、深重的眼袋、皸裂的嘴唇……這一切都不足以讓人厭惡,但他那咄咄逼人的架勢、目中無人的神態和老子天下第一的語氣,讓我下定決心。
“這不是錢的問題。現在才來找律師,已經晚了。”說完我搖頭歎息,靠在椅背上,頷首注視著他充滿血絲的眼睛。“不過我提醒你,被法院知道你轉移財產,要吃虧的。”
“怕了我就不姓花!”然後就冒出了那句至今我還記得的話:“你這麼膽小還做什麼律師!”
雖然氣氛一度緊張,但我還是保持了克制。我們又聊了一些別的事情,還叮囑他別犯傻,拍胸脯保證的律師一定不負責。他離開事務所之前,拿走了我的一張名片,揚言要找個大律師,我笑笑不語。
如果後來沒接到電話,我可能已經忘記這個沒禮貌的客戶了。律師的生活就是這樣,經常有許多新鮮事,也許是案子,也許是同行分享的八卦。你知道,經常吃川菜,突然換江浙菜,味同嚼蠟。花總的這個情況,也實在激不起什麼波瀾。
很久以後,突然有一天,我去外地開完庭返滬,在高鐵候車大廳裏,接到一個陌生人打來的電話。
“魏律師……”
聲音很耳熟,但想不起來是誰。等他自報家門的時候,我才想起來是花總。是的,兩年前的那次諮詢中,他根本沒稱呼過我。習慣於頤指氣使的花總,在電話裏居然換了種語氣。
第二次見面,是在他的辦公室。清一色的紅木辦公用具,檔案櫃搞成了酒架,一個袖珍的高爾夫球推杆練習器擱在牆邊。他給我沏了杯茶,茶香氤氳,多少掩蓋了一點他辦公室裏的銅臭氣。不對,是煙味。
花總在茶几上擺出了好幾份判決書,我看了第一份和最後一份,就全明白了。
兩年前,從我們事務所出去之後,經過狐朋狗友的介紹,花總去拜訪了一位“大律師”。這位律師自稱有路子,收了他20萬,後期還有20%風險代理律師費,給他支招,讓花總馬上把股權轉移到兒子名下,同時讓兒子把股權質押給花總。
好主意!兒子又不是外人,不算惡意轉移共同財產。何況股權質押給自己,這樣就不能再轉讓給別人。花總心想,哪怕太太有天大本事,也拿不走股權,不愧是大律師!
花總根本想不到,看上去萬無一失的佈局,被人家幾記重拳打得抱頭鼠竄。幾個回合之後,股權轉讓協議被法院確認無效,股權質押協議也沒活過中秋。更糟糕的是,法院據此認定花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作價500多萬的股權,只分得40%。
律師告訴他可以申請再審。當然,花總絕不差錢,只是輸了一陣,面子上過不去。
“你幫幫我,那個大律師,虛頭巴腦的,我再也不信他了!”
“怎麼,你真想申請再審?”我哈哈一笑,目光落在牆邊的推杆器。“花總,你打高爾夫的時候,是不是感覺自己跟手中揮動的球杆化為一體?”
“沒想到魏律師也是行家!就是這樣的,不然死活進不去!”
“謬贊,我不會玩這個。其實我想說,你會不會偶爾也覺得自己其實並不是球杆,而是那個將要被推進洞的球?”
花總啞然失笑,顯然不明白我在說什麼。
“那麼我再講得明白一點,那位大律師是不是跟你說這份判決可以申請再審,因為違反《公司法》規定?”
“他……是跟我提過,但我不信他!”
“這就是了。有時候你在設局,別人也在設局,你的局也許就在別人的局裏。建議你及時止損,因為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這份二審判決沒有違法,推不翻。”
我起身告辭,他也不留,只是加了個微信。從他辦公室出來,大口地呼吸著郊區的新鮮空氣,似乎可以把所有煩心事全都拋諸腦後。那打不完的電話,寫不完的文書,研究不完的課題,都可以暫時不理。
說實在的,從那天開始,我居然有點期待他的電話。畢竟後來複盤一想,我話說得太絕對,只是猜測,當然也不是全無根據。可是萬一那律師真能手眼通天,我怕要變成一顆高爾夫球,鑽進黑漆漆的洞裏,才能藏得住臉上的羞慚。
然而,最終並沒收到他的電話。
幾個月後的一天下午,我剛剛從法院出來,正準備聯繫永遠打不通的執行法官,突然收到花總的微信消息:幾張歪歪斜斜的圖片,一行字。
得知再審維持原判,我長舒一口氣,不禁感歎社會主義法治取得了長足進步!定睛一看,原來花總約我去一間酒吧。這種烏煙瘴氣的地方我怎麼能去,正準備回絕,又收到一條消息:那個律師也來。
有點意思了,我倒想看看是何方神聖。正好路程不遠,去看看無妨,實在太好奇了。令我也沒想到的是,我們在這酒吧裏一坐,就是三個小時。花總今天話很少,酒倒是一杯接一杯,可那個大律師遲遲不現身。
“我猜,他不敢來了。收了你多少費用?”
花總沒回話,只是點了點頭。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不像是報復,更不像是後悔。
這時候不知是誰把歌切了,喧囂的DJ突然變成舒緩的流行樂,令人十分適意。我突然覺著,在這小酒吧的角落裏,坐在黑暗中,居然可以產生很多哲思,尤其是在這樣悠揚的歌聲裏。
每當我找不到存在的意義
每當我迷失在黑夜裏
夜空中最亮的星
請照亮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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