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洩露“流水”引眾怒,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導讀:中信銀行發佈致歉聲明並不意味著此次事件已走向落幕。洩露銀行流水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金融消費者該怎樣保護個人資訊?本文詳細為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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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藝人跟笑果文化公司的經紀糾紛,讓中信銀行這兩天刷了屏。

56日,脫口秀演員池子發長文起訴笑果文化侵權,稱在經紀合約糾紛案中,笑果文化寄給他的材料含有他的銀行的個人帳戶交易明細,屬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

不過,公眾的關注點並不在池子,而是長文中提到,中信銀行在沒有獲得個人同意的前提下,列印了池子兩年的流水交給笑果,說是配合大客戶的要求。

7日淩晨,中信銀行給出回應,承認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中信銀行致歉,涉事支行行長被撤

57日淩晨近1時,中信銀行深夜發表致歉信,回應脫口秀演員王越池(藝名“池子”)投訴個人帳戶交易資訊被該行調取一事。

中信銀行稱,關於王越池先生(藝名“池子”)通過微博反映其個人帳戶交易資訊被調取一事,“經核實,近期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繫開戶支行,要求查詢其為員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勞務工資記錄時,我行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記錄。對此,我們向王先生鄭重道歉。”

中信銀行稱,已按制度規定對相關員工予以處分,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中信銀行稱,保護客戶資訊安全是該行秉持的服務宗旨,也是銀行的生命線。“在客戶資訊保護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個別員工未嚴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個別機構在制度執行上不到位。我行將舉一反三,全面檢查,加大培訓,強抓制度執行,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前中信銀行被控訴“洩露客戶資料”

56日,脫口秀演員池子微博發長文斥責老東家上海笑果文化侵權和拖欠薪酬,並稱中信銀行上海虹口支行未經授權將個人帳戶明細提供給笑果文化,訴其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池子還公開了起訴笑果文化與中信銀行的律師函。


池子自述從去年開始發現笑果文化違約拖欠其演藝報酬,隨即與笑果文化陷入經濟合約糾紛,然而近日“在笑果文化寄給我的案件材料裏面,我竟然發現了我在中信銀行的個人帳戶交易明細……之後我們打電話給中信銀行,中信銀行說這是配合大客戶的要求。

“你也沒有我的身份證,你也沒有我的銀行卡,你也沒有司法機關的調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從中信銀行拿到我近兩年的流水還列印出來,你為什麼不乾脆把餘額全取出來拿走呢?”池子在博文中對笑果文化及中信銀行未經授權擅自洩露其個人資訊的行為表示了強烈譴責。

對於此事,網友立刻炸了,紛紛在中信銀行官方微博上留言質疑,“銀行大客戶能查詢個人帳戶的隱私嗎?”“配合大客戶啥都可以幹?”“銀行流水大客戶就可調出?誰給你的權利?” 

池子是誰?

池子本名王越池,1995年出生,中國內地脫口秀演員。2016年,池子參加脫口秀節目《今晚80後脫口秀》,2017年成為喜劇脫口秀節目《吐槽大會》的吐槽團成員。2017年成為喜劇脫口秀節目《脫口秀大會》的“對不隊”隊長。

目前其個人微博484萬粉絲,56日這條微博已經積累逾4.4萬條評論,6萬餘轉發。


笑果文化回應

笑果文化全名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於2014年成立,6年間出品了《吐槽大會》、《脫口秀大會》、《週六夜現場》等多部熱門綜藝節目,旗下擁有李誕、龐博、程璐等多名脫口秀演員、編劇。

針對此事,56日晚,上海笑果文化在微博上回應稱,相關仲裁正在進行中,其“根據相關流程採取了財產保全、提起仲裁、證據收集等法律活動”,且上述行動“均在法律及合同的框架之下進行”。


銀行帳戶資訊是個人資訊的重要部分,在我國法律上本來是受到嚴格保護的。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法律對單位及個人的銀行帳戶資訊設置了極為嚴格的保護措施,商業銀行必須嚴格依照《商業銀行法》《儲蓄管理條例》規定的法定條件才配合查詢。

《商業銀行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儲蓄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儲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儲戶的儲蓄情況負有保密責任。儲蓄機構不代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或者劃撥儲蓄存款,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據此,池子一方認為,中信銀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屬於嚴重違法,甚至涉嫌觸犯《刑法》第253條”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201912月,央行將《個人金融資訊(數據)保護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金融機構徵求意見,明確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和電子數據管理規定,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妥善保管和存儲所收集的消費者金融資訊,防止資訊遺失、毀損、洩露或者篡改。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消費者金融資訊嚴格保密,不得洩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確認資訊發生洩漏、毀損、丟失時,金融機構應當在72小時以內採取補救措施並告知金融消費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帳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此外,根據《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資訊向他人提供的行為,屬於“提供公民個人資訊“,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中信銀行的處理方式,網友並不買賬,紛紛表示:撤職+道歉就完事了?


中信銀行在57日的《致歉信》中表示,“在客戶資訊保護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個別員工未嚴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個別機構在制度執行上不到位。我行將舉一反三,全面檢查,加大培訓,強抓制度執行,堅決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中信銀行上海虹口支行的負責人為奚某,系在20169月進行負責人變更登記。20171月,原上海銀監局核准奚某上海虹口支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此前,在池子與笑果文化雙雙發聲之際,中信銀行卻選擇了沉默。中信銀行投資者關係部門相關人員表示,剛剛注意到此事,需要內部進一步溝通瞭解進行核查。

這一沉默點燃了網友的腦洞,大量“已開除臨時工”之類的言論也在網路上不斷發酵。不過,此次中信銀行採取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的“壯士斷腕”,其處理輿論危機的決心可見一斑。

洩露銀行流水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北京璽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程貞表示,在這一案件中,中信銀行的行為違反了《民法總則》和《商業銀行法》中的相關規定。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確立了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的基本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商業銀行法》則規定,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而針對律師函中提及的觸犯刑法等指控,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餘超指出,“洩露池子的銀行流水應該屬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但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有待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認定。”

若經認定構成刑事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將按以下規定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池子所發律師函內容表示,笑果文化或利用其非法獲得的個人銀行帳戶交易明細,騙取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及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批准並實施其司法查封的申請,在池子銀行帳戶餘額遠不足凍結金額的情況下,直接導致池子的銀行帳戶被凍結。

因此,池子在律師函中明確要求笑果文化及中信銀行虹口支行立即停止該違法行為,並全額賠償因此行為對池子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在公開媒體上予以賠禮道歉。

程貞認為,從民法的角度來講,池子的權益確實受到了損害,至於損害事實,則需要當事人自己進行主張和舉證。池子可以與中信銀行雙方協商賠付事宜,如果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話,池子有權通過觸發訴訟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池子需要舉證自己的實際損害有多大,這是走民事訴訟途徑最大的難點。”程貞指出,“一般來講法院判決構成侵權的因素,包括個人資訊洩露的行為、該行為給原告造成了多大的損害和不良後果,以及二者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從這個角度來講,池子想要獲得賠償挺難的,因為從目前的報導來看,中信銀行只是把銀行流水給了笑果文化,而笑果是把銀行流水當做經濟合約官司中的舉證材料來用的。所以這件事情給池子造成的損害究竟有多大,比較難量化。”程貞表示。

金融消費者該怎樣保護個人資訊?


圖片來源圖蟲

近年來,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範圍收集個人資訊的現象大量存在,金融機構涉嫌違法違規使用個人資訊的問題有所露頭,廣大金融消費者對此反映強烈。

今年2月份,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發佈《個人金融資訊保護技術規範》(JR/T01712020)。該規範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管理,由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提出並負責起草,多家單位參與起草。

針對金融消費者如何保護個人資訊問題,部分業內人士建議:

首先,消費者個人應強化風險防範意識,不要隨意洩露個人資訊。要儘快提升信用意識,在金融工具使用、日常生活中,注重信用的維護,不要產生信用污點,以免留下不良記錄,影響日後生活。

其次,金融消費者應依據此前發佈的《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認定方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強對個人資訊的保護。

結語

中信銀行發佈致歉聲明並不意味著此次事件已走向落幕。

從刑法角度而言,中信銀行的致歉聲明或坐實其行為存在主觀故意性,而在銀行員工非法提供用戶個人資訊的情況下,笑果文化的代理律師是否必然對應的構成了非法獲取?若觸發訴訟,責任應由哪方承擔?

脫口秀演員池子舉報中信銀行洩露個人資訊,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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