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億全給妻女!科比遺產分配結果出爐

很多人很關心的科比140億遺產的分配問題,結果已經出爐,140億全歸妻女,父母、親姐沒有。


140億的分配

科比的意外逝世,令無數人悲痛,作為億萬富豪,科比去世之後的遺產分割問題,也成為眼下美國媒體關注的焦點。

美國財富管理網站Wealth Management稱,科比在20年NBA生涯裏,累計賺取的收入高達6.8億美元,而他在這些年裏的商業代言、個人投資等方面,已經為他積攢了超過20億美元的財產,大約折合人民幣140億。


來自美媒LifeShared的報導,在加州,如果死者已婚並且育有子女,國家無遺囑法規定首先將死者的財產分配給配偶。由於科比生前並沒有留下明確的遺囑,科比的父母和兩位親姐姐,基本上分不到一分錢。


據美媒《洛杉磯郵報》前段時間的報導:由於科比去世突發,他並沒有留下遺言以及財產分割的遺囑,而從遺產中“分得一杯羹”,科比的妻子瓦妮莎、他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都聘請了律師。

眾所周知,科比的妻子瓦妮莎是一位非常賢慧善良的妻子,經常陪在科比身旁,令人羡慕不已。而科比去世後,瓦妮莎更是成立了曼巴體育基金會,用來幫助其他遇難的家庭。相信科比不幸逝世,最傷心的人就是瓦妮莎,希望瓦妮莎能走出陰影。


如果在中國會怎樣?


根據我國繼承法之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配偶、子女。科比去世,繼承人為父親喬·布萊恩特、母親帕梅拉、妻子瓦妮莎、大女兒納塔利亞、二女兒吉安娜和小女兒比安卡。

二女兒吉安娜和科比一同遇難,其是否享有繼承權呢?

《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相互有繼承關係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後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二女兒吉安娜與科比一同遇難,因兩個人都有繼承人,應推定科比先去世,二女兒吉安娜享有繼承科比遺產的權利,該權利由其繼承人轉繼承,即二女兒吉安娜對科比的遺產份額依法由瓦妮莎轉繼承。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規定適用於遺產繼承,若在商業保險合同理賠中,二人去世先後順序應按照特別法即保險法具體規定。

《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也就是說,如果科比為自己投保一份商業保險,指定吉安娜為受益人,現在科比和吉安娜同時遇難,在這份保險合同理賠時,吉安娜不再作為受益人,理賠金作為被保險人科比的遺產,依法予以分割。


財富傳承是個技術活

現實生活中,有的人因為走得突然而沒有立遺囑,導致家人間長期扯皮拉鋸;有的人雖立了遺囑,但因為立遺囑太私密或太頻繁,給了繼承者們發揮空間,最後只能通過法律管道來解決。

沒有人願意看到親人為了爭奪遺產而反目,更不願意看到遺產的分配違背了自己生前的意願,因此不少富人為了如願地傳承財富,常會善用3種工具:

一、遺囑

遺囑是財富傳承最基本的法律檔。一個完整有效且全面的遺囑,可滿足中產階級財富傳承的基本需要。但遺囑的公正儀式複雜且費用昂貴,且易產生遺產糾紛或帶來財富縮水、隱私曝光及親人反目等不良後果,所以有周密財富管理規劃的富人,通常不會單獨使用遺囑。

二、人壽保險

購買人壽保險,並指定受益人,這是遺產安排的重要環節。

在遺產規劃過程中,人壽保險有5大功能:第一,無需資產驗證,即時提供現金;第二,給予免稅,且獨立於債務之外;第三,可指定並更改受益人,且分割明確;第四,可提前傳承,且不喪失控制權;第五,設立門檻低,大眾利用率高。

三、家族信託

運用信託做傳承規劃,即使委託人已不在人世,受託人仍會依照信託契約為受益人管理財產。

委託人可每年撥出一筆資金成立家庭信託,指定子女及孫輩為受益人,同時購買一份終身壽險直接對接於家庭信託計畫,最終用這筆信託財產照顧子女及孫輩。

科比作為籃球巨星受人矚目,為家人創造了巨額財產,據傳其退役原因之一也是好好陪陪家人,尤其是四個女兒。不料突發意外,英年早逝,家人還可能因為他留下的巨額財產爆發遺產爭奪戰,不禁令人唏噓。

天堂安好,曼巴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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