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迎來尾聲,回首望去,一件件大事串連起行動的脈絡,家族信託作為財富管理的終極之路,終於顯山露水。今天小編就用4個關鍵字,帶大家回顧一下跌宕起伏的2018。
1.CRS
CRS作為全球範圍內金融帳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的“統一報告標準”,其本質主要就是反避稅。

中國承諾作為第二批實施CRS的國家,已於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了首次金融帳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工作,以後每年定期進行轄區間的資訊交換。目前已有100多個國家或地區承諾實施CRS。
小結:
要降低CRS對自己的影響,歸根結底不是逃避監管,而是要做好更加科學的稅收籌畫
2.新個稅法
2018年8月31日,新個稅修訂法案通過,這不論對於個人還是企業來說都會產生重大影響。

影響1:稅收居民身份的重新定義
新個稅法將無住所外籍人士稅務居民的觸發時限,縮短至每個自然年度183天,這給旨在避免成為中國稅收居民的人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影響2:反避稅條款來襲
個稅法中增加反避稅規則只是CRS的必然結果。請記住,高淨值人士個人與關聯公司須遵循公允交易原則,而通過離岸公司持有金融帳戶的架構行不通了。
影響3:增加稅款清算制度
這個申報主要是要求中國籍個人在註銷戶籍前應當結算並清繳個人此前未完稅的部分。如果在註銷戶籍前已足額繳納,那麼離境申報不會產生額外的稅負
小結:
實質重於形式是國際稅務環境不可逆轉的趨勢,各國稅務機關聯手打造了CRS個人金融資訊互享以打擊國際間的不合理避稅安排。全力迎接一個個人涉稅資訊更為透明的新時代。
3.37號文
8月17日,銀保監會信託部向各地銀監局下發《關於加強規範資產管理業務過渡期內信託監管工作的通知》(信託函[2018]37號),簡稱“37號文”。在“37號文”中,官方首提家族信託。

小結:
一方面監管更為清晰,再也不能說國內家族信託是不靠譜的;
另一方面監管鼓勵傳承為目的的信託,而對於“虛假目的”成立的信託將重點打擊。
4.用家族信託持股
採用信託基金代管持股在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李嘉誠家族、恒基地產李兆基、新鴻基地產郭氏家族、SOHO中國潘石屹張欣夫婦等均於多年前成立和通過各自的家族信託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如今,我們在上市的披露中,發現越來越多的股東正在通過家族信託來持股,因為這麼做至少有三大好處——
① 保持實際控制人的地位
設立家族信託則可以保護家族企業的控制權。由於委託人們將股權轉移至信託之下,由家族信託統一持有,將能有效保障股權不因婚姻或代際傳承而分散。
②隔離個人資產
由於資產所有權已轉移至家族信託,當委託人離異、破產或面臨債務危機時,信託資產基本不會受牽連。
③ 增值+稅務籌畫
家族信託不僅能讓企業家們提高對自家企業的掌控能力,防止權力旁落,還能幫助企業家們進行更為全面的資產配置和稅務管理,在更長的週期裏實現“開源節流”。
大部分高淨值人士在2018年設立家族信託的意願顯得比以往更迫切。不管怎樣,做好家族信託都是一件宜早不宜遲的事。相信未來隨著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家族信託在監管層的管理下會越來越精准和成熟,為創富一代的財富管理與傳承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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