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戶凡於推廣期間成功投保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而首年總年度化保費達以下指定金額,可享保費回贈。
驚喜一 :
特選客戶如於2018年8月29日至9月15日期間投保此計劃5/8/12年,更可享額外保費回贈(「提早投保優惠」),即可享高達6%首年總年度化保費回贈!
條款及細則
1. 此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之保費回贈(「保費回贈」)推廣優惠活動(「推廣優惠」)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提供,優惠期由2018年8月29日至9月26日止,包括首尾2天(「推廣期」)。
2. 此推廣優惠適用於透過保誠的營業部或保險經紀遞交之投保申請。
3. 此推廣優惠並不包括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之整付保費計劃、3年供款年期選擇及人民幣貨幣選擇。
4. 就享有此推廣優惠
(i) 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向保誠成功遞交已填妥之申請表格,投保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只限5/8/12年保費供款年期及以 港元或美元為保單貨幣)(『指定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
(ii) 指定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必須於2018年10月6日或之前由保誠發出;
(iii) 於派發保費回贈時,指定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必須仍然維持生效,並必須維持在投保時之同一保單持有人及首年總年度化 保費額或以上;及
(iv) 已繳付所有到期及應繳的保費及保費徵費。 凡符合條款4列明所有適用之要求的指定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方可享有此推廣優惠(「合資格計劃」),否則此推廣優惠將被取消。
5. 除符合條款4列明之要求外,符合下列要求之特選客戶可就相關合資格計劃享有提早投保優惠之額外保費回贈:
(i) 截至2018年8月28日,以保單持有人身份持有由保誠發出之任何有效的壽險計劃(包括正在行使保費緩繳期、減額清繳保險及 已完全繳清保費之保單);或於2018年8月28日或之前以保單持有人身份已成功投保任何保誠的壽險計劃,而該計劃於2018年 9月30日或之前成功發出;
(ii) 必須於2018年8月29日至9月15日內,向保誠成功遞交已填妥之申請表格,投保指定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及
(iii) 於派發額外保費回贈時,上述條款及細則5(i)的壽險計劃必須仍然維持生效及維持同一保單持有人。
6. 保費回贈以每份合資格計劃為計算單位。如客戶於推廣期內同時成功投保多份合資格計劃,並符合此細則的所有其他條件,則每份合資格計劃均可享保費回贈。
7. 任何於保單發出後(冷靜期內或之後)於合資格計劃作出的更改而導致供款期內應繳保費下調(包括但不限於減少名義金額),相關合資格計劃之保費回贈將會全數被取消。任何於保單發出後(冷靜期內或之後)於合資格計劃作出的計劃更改而導致供款期內應繳保費 增加(包括但不限於增加附加保障計劃、提高名義金額或更改供款年期等),增加部分之保費將不會享有是次保費回贈。另外,任何於 計劃發出後至發放保費回贈前的要求導致更改指定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之保單持有人,相關合資格計劃之保費回贈優惠將會 全數被取消。
8. 此推廣優惠不適用於在2018年8月28日或之前已申請投保的指定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或任何其他基本計劃、附加保障或任何保單轉換。
9. 首年總年度化保費會按港元計算,美元保單設定為以1美元兌換7.8港元計算首年總年度化保費。此推廣優惠的最高保費回贈金額合共為每位保單持有人500,000港元 / 64,102美元,並按同一位個人保單持有人名下所有於推廣期內投保,發出並合資格的指定特級「雋陞」儲蓄 保障計劃II之保費回贈金額計算。
10. 在此推廣優惠下的保費回贈之相關保費徵費並不會享有任何回贈。
11. 所有合資格計劃如非以年繳方式繳付保費,其首年總年度化保費為首12個月所繳付之總保費額。如果合資格指定特級「雋陞」儲蓄保障 計劃II以月繳方式繳付保費,相關的首年總年度化保費為月繳保費乘以12。
12. 保費回贈(包括提早投保優惠)將於2019年5月31日或之前,以保單之貨幣存入相關合資格計劃的保費儲蓄戶口中。保費儲蓄戶口是保誠為保單持有人設立,用以存放保費餘額作為繳付未來保費及保費徵費之用。
13. 保誠會限制客戶從保費儲蓄戶口中提取任何保費回贈,保費回贈只可作抵銷未來保費及保費徵費之用。即使保單退保、期滿或失效, 保費回贈均不得轉換或兌換現金,亦不得轉讓予他人或其他保單。
驚喜二:
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 II 3年供款年期選擇,並於有限銷售期8.20-9.30以限額形式發售
上述數值只用作參考之用並以四捨五入方式調整至整數及整數百分比。此等數值根據名義金額來計算。此名義金額用作計算
計劃的保費、紅利及其他保單價值的金額。3年供款年期的名義金額為420,610港元 /52,576美元。
(a) 預期(非保證)回本期指預期(非保證)現金總值高於已繳基本總保費的預計年期。
(b) 假設於保單生效期間並沒有任何保單貸款、更改名義金額或套現任何紅利之現金價值。預期回本期、預期現金總值及預期每年回報率並非保證。
(c) 假設於保單生效期間並沒有任何保單貸款或更改名義金額。
條款及細則
1、此3年供款年期選擇為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 II 的特短供款年期選擇(『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 II 3年供款年期
選擇』),並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提供。
2、此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3年供款年期選擇適用於年屆1至70歲的人士(下次生日年齡),並設有港元及美元保單。
3、假如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3年供款年期選擇的保單之名義金額達160,000港元 / 20,000美元或以上,保誠會提供
保費折扣優惠。有關的保費折扣率如下,而適用的保費折扣亦已反映在建議書內。
例子:如名義金額為400,000港元,該3年保費供款年期的保費折扣則為2,720港元(400,000港元 / 1,000 X 6.8)。
• 保誠保留(i)隨時更改此推廣的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的權利;及
(ii)一切有關是次推廣的爭議之最終決定權。
• 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 II 3年供款年期選擇之銷售期有限,並為限額發售。不論是否已收到您的保單申請,保誠保留權利全權酌情隨時撤銷出售此計劃,而毋須事先通知。然而,若保誠於收到您的保單申請後行使權利撤回
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II3年供款年期選擇,保誠將以繳付之貨幣退回您就特級「雋陞」儲蓄保障計劃 II 3年供款年期選擇的已繳保費及保費徵費的原有金額,惟不包括任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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