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攝影店售賣客戶信息,涉案2萬余條,被判刑!

美美拍個母嬰照
還沈浸在喜悅中
手機卻響個不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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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信息成“生意經”


趙某是一家兒童攝影店的老板。2021年,錢某和孫某找到趙某,希望從趙某處購買客戶信息,用於推廣經營。趙某同意與二人合作,合作方式為趙某定期將非法收集的客戶信息通過表格形式推送給錢某和孫某,用於非法牟利。2023年,趙某被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經查,涉案非法信息達2萬余條。公訴機關依法將趙某起訴至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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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被告人行為

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非法獲取、提供客戶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綜上,法院依法判決趙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官:商家應嚴格恪守保密義務


隨著科技進步和數字經濟的發展,公民個人信息早已超越了傳統身份證明和業務辦理的單一功能,深度融入在線支付、網絡社交、電子證照等生活場景,與個人的“衣食住行”、財產安全和隱私安寧緊密相連。一旦這些信息被非法獲取、泄露或販賣,就如同打開了一扇窺視個人生活的“後窗”,不僅會使公民面臨精準詐騙、騷擾推銷的侵擾,更可能引發財產損失乃至人身安全隱患,社會危害性不容小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的紅線絕不容逾越。廣大商家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守底線,切勿將客戶個人信息當作可以隨意攫取的“商業富礦”。應嚴格恪守保密義務,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收集、使用信息,堅決杜絕非法獲取、超範圍收集、隨意泄露甚至倒賣客戶信息的行為。企圖靠販賣個人信息謀取私利,換來的絕不是財富,而是牢獄之災和高額罰金的沈重代價,最終必將自食其果、得不償失。

同時,每一位公民也應提升個人信息防護意識,謹慎提供、妥善保管各類個人隱私數據。一旦察覺信息泄露或遭遇精準騷擾,應及時截圖、錄音並保存證據,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學會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全社會共同織密個人信息安全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