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資產配置已成常態的今天,越來越多華人家庭在美國擁有房產、證券、公司股權等資產。但一旦涉及跨國繼承,許多人才發現沒有規劃,美國資產很可能無法順利傳承,甚至被課以高額遺產稅。
這時,信托(Trust)作為美國最常用的財富規劃工具,就扮演了極其關鍵的角色。它不僅能合法節稅,更可幫助非美國人跨境繼承美國資產、繞過幾長的法院程序,真正實現“資產安全、傳承順暢”。
信托是什麽?
為什麽跨境繼承一定要了解它?
信托是一種法律安排,將資產轉入由受托人(Trustee)管理的獨立賬戶中,為指定的受益人(Beneficiaries)服務。在美國,信托早已成為高凈值家族、移民家庭以及擁有海外資產者的重要規劃工具。
跨境繼承中信托的三大功能:
(1)避開美國遺囑認證程序(Probate)
信托下的資產不需要通過法院,可快速轉交繼承人。
(2)降低遺產稅風險
特定類型信托可從遺產中剝離部分資產,合法節稅。
(3)確保非美國繼承人合法取得美國資產
信托幫助非美國公民規避身份限制、稅務盲區與資產凍結風險。
常見信托類型及適用情形
在跨境繼承規劃中,不同的信托結構具有不同的效果,以下是最常見的幾種:
01-生前可微銷信托
(RevocableLiving Trust)
適用於:
在美國擁有房產、證券,希望順利傳承且避開法院程序的人士。設立人可隨時修改、撤銷,並可設置在逝世後轉為不可撤銷信托,由受托人繼續管理。
優勢:避免Probate,讓繼承流程順暢
缺點:不具遺產稅節稅效果
案例:房產未信托,繼承人陷入糾紛
王女士在加州投資一棟公寓,持有多年,市值約150萬美元。她在中國的子女在她過世後,需透過美國法院申請繼承(Probate),過程繁瑣、時間長達12個月以上,還要繳納法律和手續費用。若生前設立Revocable Trust,可避免全部Probate程序,子女可直接接收資產或出售變現。
02-不可微銷信托
(Irrevocable Trust)
適用於:
在美國擁有房產、證券,希望順利傳承且避開法院程序的人士。設立人可隨時修改、撤銷,並可設置在逝世後轉為不可撤銷信托,由受托人繼續管理。
優勢:避免Probate,稅務優化,降低遺產稅總額
缺點:資產不再屬於個人,會失去對資產的控制權
常見應用:保險信托(ILIT)、慈善信托(CRT)
案例:房產未信托,繼承人陷入糾紛
王女士在加州投資一棟公寓,持有多年,市值約150萬美元。她在中國的子女在她過世後,需透過美國法院申請繼承(Probate),過程繁瑣、時間長達12個月以上,還要繳納法律和手續費用。若生前設立Revocable Trust,可避免全部Probate程序,子女可直接接收資產或出售變現。
03-QDOT信托
(Qualified Domestic Trust)
適用於:
美國公民去世、其配偶為非美國公民的情形
非美國籍配偶無法享有正常情況,三配偶間無限免稅”,QDOT信托允許資產“延稅”而非立即課稅,可確保配偶在生前使用資產,直至二次繼承才課稅。
(!!!註意:QDOT信托設立有技術要求,需合格受托人、特殊報稅申報等)
案例:配偶為外籍,遺產稅高達數十萬
張先生為美國公民,其太太為臺灣居民,名下共有證券及現金500萬美元。若未規劃信托,張先生去世後,這筆資產轉給太太將立即被視為“應稅遺產”。提前設立QDOT信托,資產轉入後不立即納稅,且太太可從信托領取生活費,避免一次性課稅壓力。
信托設立常見誤區
誤解1
信托只有億萬富翁才能用
正解:信托適用於任何想節稅、避稅或簡化繼承流程的人
誤解2
寫遺囑就足夠了
正解:遺囑仍需通過法院認證,信托可完全避開
誤解3
非美國人不能用美國信托
正解:非美國公民也可設立或作為信托受益人,前提是結構合規
誤解4
信托設了就萬無一失了
正解:信托需要定期更新,特別是身份、資產或法律變化後
信托設立的關鍵步驟
明確好目標
(比如節稅、避稅、指定繼承人)
在跨境使用時,
建議務必咨詢跨境稅務與信托人士
委任可信任的受托人
(美國信托霧有美壓受托人)
正確轉入資產
對於擁有美國資產的非美國居民來說,信托不僅是一種節稅工具,更是確保跨境資產傳承順暢的'關鍵橋梁”。